3/28/2011,光纤在线讯 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居胜接受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日前出现的个别不良分子通过私刻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的手段,盗用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一事,特发表严正声明:
1、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有严格的制度和纪律要求,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从未允许其他个人或者公司以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进行经济往来。
2、对于目前已经发现的个别不良分子盗用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一事,本律师将依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的授权,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以维护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
刘居胜律师
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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