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010,中兴通讯在11月30日晚间发布公告,其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议,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职员设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年的保险,同时,同意中兴通讯将出资10亿元设立财务公司。
公告称,11月30日,中兴通讯召开了2010年第三届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期限为一年、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合同;同意授权董事会在该合同期满后或之前办理与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续签或更新保险合同事宜。
同时,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申请设立中兴通讯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批准公司出资10亿元人民币设立中兴通讯财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其中,含2000万美金,以满足经营外汇业务的准入要求。 另外,公告称,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以下书面承诺:若中兴通讯财务有限公司在未来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公司将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以保证其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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