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2008,21世纪经济报道,北京时间5月8日傍晚时分,华为的大多数仍在忙于接待客户、或者处理业务的中高管人士均对几小时前关于公司的一则网络新闻,表示了相似的平静。
当天下午,一则以“华为表示,考虑出售股权”为标题的来自华尔街的短新闻说:来自中国的电信设备制造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现正考虑,将其属下移动设备公司的股份出售给国外投资者”,该出售资产将会达到“数十亿美元”。
“我们有直觉,大约要出售50%-60%”,一位在中东地区的华为人士在接听到本报记者电话后,平静地证实了该则消息,他表示对此消息,尽管"从全球长远的市场空间来看,移动终端的前景要大于系统网络",但从目前的公司意愿而言,出售可能性极大。
而另一位正在接待客户的华为管理层人士则持相似的态度说,“也不意外吧”,他认为,相比而言,手机等移动终端业务“毕竟不是公司的主体核心业务”,他同样没有否认出售移动业务控股权的可能性。
以上两位华为中高管人士拒绝透露进一步消息详情。
而据华尔街报道称,华为此番决意出售的移动终端业务包括手机、数据卡及网络路由器等,同时认为,该“潜在的出售计划,尚处于早期阶段”,报道分析华为出售移动终端业务的动机在于“可以帮助华为扩展到美国和其他市场”,他们得出此结论的前提是:数月之前,华为携手美国“贝恩资本”收购美国网络设备制造商3COM公司的计划,因为美国国会相关审查部门以“涉及国家安全”为由,最终受阻,从而失却一次打开美国市场的机会。
对此甚嚣尘上的“理由”,以上华为人士不以为然。
他认为,华为此番出售移动终端业务,除了“考虑国际市场”的原因外,另外一则重要的前提是,手机等业务并非华为核心业务,与此同时,也不是华为的优势业务。
事实上,早在2004年以前华为系公司的家谱一向简单:2004年前,外界普遍认为华为只有一家公司,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技术)。但是从2004年上半年开始,孤单的“华为技术”经历裂变,除了在此前后,被公众所了解的“华为3COM”等多家合资公司外,最重要的是,从主体业务中分拆出一家“华为移动”公司,从而使华为技术,与华为移动,成为华为两大主体业务公司。
华为人士说,当时的分拆,是为了使华为的主业更为清晰,因为在通讯领域、系统设备,与手机等移动终端业务,两者在运作体系,以及营销策略上,都迥然不同。“有利于让华为技术主业更加明显。”该高层人士表示。单独成立移动公司的原因在于手机业务未来成长空间较大,并且通讯终端产品与原华为系统产品在供应链及销售模式上有所差异。
工商资料显示,华为移动成立公司业务主要为各类移动终端产品,包括小灵通手机、CDMA固定平台(CDMA商用机)、3G手机等。该公司已于2004年3月10日注册,全称为深圳市华为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值得关注的是,成立之初,华为移动的股东除华为控股持该公司30%股份外,一家名为瑞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香港公司占据了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占70%——这为华为移动公司的未来资本运作留下了伏笔。
华为人士透露,华为此番出售,另也与华为在手机业务运作“缺少经验”,欲“寻求更多合作”有关,他未透露“合作”的具体意味。
今年上半年,有公开消息称,华为移动终端,包括手机及数据卡等产品,今年产量将突破5000万部,成为中国最大的移动终端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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