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2004,转自: 天极网,天极网快讯(记者冯大刚)下午5点30分,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公诉华为三名前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审首日宣布休庭,再审时间经双方协定,初步定在7月12日。
知情人士向天极网独家透露,今天下午法庭已经开始进入对证据的“质证”阶段。但尚未涉及此前被认为是本案关键的技术鉴定部分。
据透露,今天下午庭审主要对公安机关出具的嫌疑人笔录进行了“质证”。对控方提供的这些证据,辨方对其形式表示了认可,但对其法律效力提出异议。
另据天极网报道,今日上午庭审的主要内容为控方宣读公诉书,辨方律师针对公诉书中的疑点问题对三名嫌疑人发问。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对三名“前员工”提起公诉的案由是侵犯商业秘密罪,没有附带民事诉讼。公诉书称,该三名“前员工”侵犯华为公私商业秘密导致华为公司所有产品受损金额高达1.8亿人民币。
经双方商议,初步同意于2004年7月12日开庭再审,下次审理时间为三天。正式的再审时间将以接到法院的书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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