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2003,北京青年报,本报曾经追踪报道的思科公司对华为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10月1日有了结果,思科公司宣布终止对华为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双方达成了初步协议,同意在独立专家完成审核程序的过程中终止诉讼。思科与华为的共同声明中称,已经达到的协议并不是最终的解决方案。
思科给本报发来了双方的联合公开声明,其内容为:思科和华为已签署一份协议,以终止目前在得克萨斯州地区法院的未决诉讼,作为该协议的一部分,上述两家公司已就一系列行动达成一致并预期,在全部实施该等行动以及独立专家完成审核程序之后,该诉讼将得以终止。
根据该协议条款,华为将继续遵守初步禁止令的条款。针对思科的疑虑,华为已自愿对其某些路由器和交换机作出了修改。双方已就审核该等修改的程序达成了一致。该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为双方机密。
该诉讼案开始之后才介入此诉讼的3Com也同意该协议中用以解决本诉讼案中各方未决的请求的程序。
华为和思科为其能就这一程序达成一致感到高兴,并希望这一程序将使此诉讼案得以最终解决。
庭外和解早在业界预料中
先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诉讼案的始末:
2003年1月23日,思科公司正式起诉中国华为公司及华为的美国分公司,要求华为停止侵犯思科知识产权。思科的诉状包括以下四个要点:一、抄袭思科IOS源代码。二、抄袭思科技术文档。三、抄袭思科公司“命令行接口”,这是思科IOS软件一个重要组成部件。四、侵犯思科公司在路由协议方面至少5项专利。
2月4日,思科在向法庭递交的文件中称,华为在设法消除美国市场上的证据,阻止美国法庭就思科的指控作出判决。而华为则称他们已经停止在美国市场出售和经销这些产品,并称停止部分
产品在美销售是一种建设性的举动,不会给该公司造成重大影响,而且他们还将开发其他不涉嫌思科指控的新产品。
3月14日,华为表示若和解失利将在中国反诉思科进行垄断。华为在国内的专利代理三环专利负责人温旭向外界透露,在适当时候,华为会提出反诉讼。
3月18日,一名前雇员周一在递交得克萨斯州马歇尔地区法院的文件中声称,华为所生产的软件和全球最大网络设备生产商思科的产品甚至连瑕疵处都一样。
3月20日,华为与3COM成立合资企业华为控股总部设在香港,业界普遍认为华为结盟3COM全球反击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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