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2010,上海证券报,本周五,江苏通鼎光电IPO将上会。预披露招股材料显示,在2008年改制前一个月内,通鼎光电分两次转让部分股权,但前后相差5天的两次转让价竟然相差2倍之多。而17个月之后,通鼎光电再次股权转让,其转让单价却“按兵不动”。
通鼎光电主营市内通信电缆、光缆和铁路信号电缆的生产和销售,拟在深交所发行不超过67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678亿股,募集资金3.68亿元用于年产光纤700万芯公里项目。在通鼎光电所在的江苏吴江,竞争对手亨通光电、永鼎股份早已登陆A股市场。
从股权结构看,沈小平持有通鼎光电大股东通鼎集团93.44%的股权,并直接持有7.51%的股权,合计掌控着通鼎光电77.18%的股权,为实际控制人。
事实上,在2008年4月股份转让之前,通鼎光电的股东仅通鼎集团和沈小平,而通鼎集团系沈小平、钱慧芳夫妇全资控股,沈小平夫妇实际控制着通鼎光电100%股权。出于改善股权结构、淡化家族色彩的考虑,2008年4月,沈小平将其所持1833万元出资额转让,其中100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北邮资产、829万元出资额转让给25名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转让价为每单位出资额1.2元,比对应的净资产还低。
几天之后,公司进行第二轮股权转让,沈小平将其所持1650万元出资额转让,其中1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中威纺织,2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南京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田梅,另2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许跃明。
奇怪的是,此次转让价变成了每单位出资额4元,比前次转让单价高出2.3倍。而两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前后仅相隔5天。如果说实施股权激励适度让价尚在情理之中的话,北邮资产同样享受“优惠价”又是何故?公司对此解释称,北邮资产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且公司与其股东北京邮电大学存在多年的技术研发合作关系。不过,记者注意到,南京大学亦是通鼎光电多年的技术研发合作伙伴,与公司有紧密的业务联系,却无缘享受优惠价。
2008年5月,通鼎光电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数与出资额等同。2009年9月,通鼎光电股权结构再次生变,通鼎集团分别将600万股、500万股转让给江苏鹰能、华泰紫金。华泰紫金系通鼎光电保荐人华泰证券的全资直投子公司。令人诧异的是,此次股权转让价为4元/股,等同于17个月前的转让单价。
细览招股书可见,通鼎光电2008年4月增资的定价基础是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及2008年预估每股收益。而2009年9月的定价依据是,资产评估公司对相应股权价值的评估。但不可辩驳的事实是,2009年度,通鼎光电的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基本每股收益由上年的0.26元升至0.42元。以此来看,江苏鹰能、华泰紫金的股权受让价较为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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