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2009,东方早报,亨通光电昨晚公告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崔根海等六位自然人分别于2009年4月16日、2009年6月22日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亨通光电向亨通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亨通线缆55.51%股权、亨通力缆75%股权,向崔根海等六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亨通线缆44.49%股权。
公告显示,交易各方协商在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5.80亿元。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亨通光电股票交易均价14.62元/股,根据亨通光电2009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每10股派现2元”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14.42元/股。
根据上述发行价格,亨通光电将共计发行40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作为购买标的资产的支付对价,其中向亨通集团发行2913万股,向崔根海等六位自然人发行1112万股。此次发行完成后,亨通集团对亨通光电的持股比例将从32.90%提升至40.60%。亨通集团将实现线缆资产的整体上市,而上市公司也将在原有光纤光缆主业单一的情况下,获得较强盈利能力的亨通线缆100%股权和亨通力缆75%股权。
本次重组除需经亨通光电股东大会批准外,还须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亨通光电昨日报收于19.71元,跌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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