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2004,作者: 英宁【eNews消息】日前,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电缆光缆专业委员会光纤产业分会专家表示,商务部28号公告的出台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说明国内光纤企业开始得到了政府的保护,但不要自挖墙角,在公告出台以后应该逐步提升光纤价格。
2003年7月1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进行反倾销调查。2004年6月16日,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28号公告,公布了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简称G652单模光纤)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认定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G652单模光纤存在倾销,并决定对该产品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光纤产业分会专家认为,我国光纤市场除了一些国外的企业倾销之外,国内也有很多自己的企业存在着不正当竞争,用肆意压价进行倾销。对此,我们的企业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虽然现在政府对于国内企业给予了保护,但不要自挖墙角,在公告出台以后应该逐步提升光纤价格。
专家建议,即使胜诉了,也不可以高枕无忧。国外企业在提出起诉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一直在积极寻找应对方法,比如增大合资力度、投资设厂等本土化措施。而且也可能利用技术上的优势,例如研发G652d型光纤来规避诉讼。因此国内企业要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和国外企业竞争,在技术、质量、成本、服务等多方面进行锤炼。
专家强调,在这次诉讼案中得到的另一个收获是,人们开始认识到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因为这次诉讼一开始仅仅是两家企业发起的,但迅速得到了国内几乎所有光纤企业的支持,这对其他领域有很好的借鉴作用。这说明要充分重视这种社会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同一行业的企业只有联合起来,避免单打独斗,才有可能以最快最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
光纤在线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光纤在线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