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业营改增试点或于7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13-03-14 08:01:53  文章来源:综合整理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导读:

3/14/2013,传闻已久的“营改增”试点扩容时间或许临近。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日从电信行业人士处获悉,电信业营改增试点或于7月1日开始执行。

  此外,据广西地税局网站消息,当地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召开全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准备工作视频会议。会议要求,按照设定7月1日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的要求,抓紧做好纳税户摸底等工作。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营改增试点扩容信息最终仍需等国务院定调,消息发布前不排除有变数。

  通信业或于7月1日起试点

  2012年1月,营改增试点工作首先在上海展开,试点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以及6个部分现代服务业。去年8月开始,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市。

  在去年底的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表示今年将适时扩大“营改增”的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研究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试点的方案,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近来多地通信行业公司传出组织学习营改增相关文件的消息。

  据报道,河南铁通已组织全体财务工作人员参加营改增培训会议。此次培训由铁通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席玉堂主讲,对电信行业即将于7月1日实行营改增工作进行了阐述,并对各单位实行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政策后,将遇到的各种困难做出具体分析。席玉堂称,实行“营改增”后,铁通公司将面临收入、成本、利润的影响。

  此外,另有报道称陕西铁通和松原铁通已组织学习营改增相关文件。

  本报记者从通信行业获得的一份培训文件显示,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划部署,预计电信业将于7月1日纳入“营改增”范围。文件指出,营改增后,如果不能通过提价等方式实现税负转嫁,则现有收入约10%的部分转变为销项税,直接导致收入指标下降。根据测算,如果适用11%税率,收入指标下降约9.8%。

  广西拟7月1日起试点

  广西地税局网站7日消息,该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召开全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准备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要求,按照设定7月1日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的要求,认真抓紧做好纳税户摸底、税负测算、财政影响分析、业务交接准备等各项工作。

  广西财政厅公布消息称,根据该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总体安排,2月26~28日,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相关人士组成学习考察组,分赴安徽、江苏两省调研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情况。

  据广西法制网报道,广西天峨县地税局12日也表示,当地按照设定7月1日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的要求,已开展调查测算,对营改增后的税源变化,以及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进行分析,摸清税源底数,做好欠税清缴等工作。

  今年2月,财政部网站消息称,非试点地区加入试点的积极性很高。河北、河南、山东、江西、湖南、四川、陕西、青海、新疆等已正式上报请示,要求2013年尽快加入试点,其他地方也表达了进行试点的愿望。

  不过,今年两会期间发布的“预算报告”提出,“结合营改增进程研究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据悉这是分税制执行后,中央首次针对央地收入划分提出具体实施要求。

  目前,目前改革试点地区新征收的增值税部分最终都由中央全部返回给了地方,而不按比例分成。

  财政部此前消息称,去年全国“营改增”试点共减税超400亿,上海财政局消息称,仅上海一地去年减税270亿。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关键字: 营改增 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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