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2011,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移动(微博)通信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春江受贿案。此时距去年9月10日新华社曝出中纪委立案检查张春江,已过去近10个月。
据新华社7月12日报道,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4年至2009年,张春江在担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业务、追要欠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北京依镝电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宋世存、北京阳光加信广告公司董事长杨蕊宁及其丈夫张锐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6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应以受贿罪追究张春江的刑事责任。
据新华社报道,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春江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张春江的家属旁听了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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