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2011,新浪科技讯 根据国家财政部下发的通知,中国联通向中国电信转让CDMA资产和业务时收取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这意味着中国联通获得的1100亿收入免税。
此前的2009年,在运营商重组中,中国电信将以总价1100亿元收购联通CDMA网络资产与用户资源。同时,联通红筹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中国网通。根据框架协议,CDMA业务对价为438亿元,CDMA网络资产总对价为662亿元,此次交易价格总计1100亿元,分三期以现金支付。
根据财政部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新时空通信有限公司(原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原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在转让CDMA资产和业务过程中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予以免征。
其余重组中涉及的关联公司交易也均免税。
例如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转让原网通南方21省固网业务、北方一级干线资产,原联通天津、四川、重庆三地固网业务及天津固网资产,向联通新时空通信有限公司(原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注入原网通南方21省固网资产及原联通四川、重庆固网资产过程中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予以免征。
另对联通新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转让不动产过程中涉及的营业税,予以免征。
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过程中,新增加的资本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不再贴花。
另外,其中涉及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也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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