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2007,台湾工商时报陈依秀台北报导,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昨日核定通过中华电信光世代网络(FTTB)经济型宽频服务资费,但同时也对中华电资费未核定,就以试营运型态抢先行偷跑上路,决议依电信法罚处中华电60万元罚款。
NCC官员表示,中华电信光世代网络连接自家Hinet上网费去年已经核定,但电路月租费却还没有经过NCC同意,就先行以促销价格上路,遭到其它业者检举,以NCC昨日通过的资费牌告价计算,10M/2M费率为1300元,但中华电先前却打出850元价格,直逼ADSL资费,明显违法第一类电信资费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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