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2007,中时电子报记者陈依秀/台北报导,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昨日宣布中华电信MOD(又称大电视)完成平台开放改造,发言人石世豪表示,MOD的头端与客户端都不再具有封闭特性,因此不是有线电视系统,也不适用党政军退出媒体的规定。NCC同时也决议正式开放固定型网络业务经营型态,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可跨业经营类似服务。
为了确保现有MOD用户权益以及让业务有明确遵循规范,NCC将修改固定通信业务管理规则中关于市内网络规范,将MOD纳入既有法规架构下,同时增加中间平台的服务定义。
在修法完成前的过渡时期,双方将签订行政契约,NCC以契约作为基础做行政指导,中华电信则协力完成业务推动、客户照顾与客诉处理等业务。
委员会也决议正式开放固定型网络经营型态,其它市内网络业务经营者可以比照办理,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也可跨业经营类似MOD这种多媒体内容传输平台服务服务,但前提是先取得市内网络业务特许执照。
石世豪指出,有线电视系统业者已经意识到这是一股不可挡的趋势,也都乐意转型,但是他们最终还是必须要进行网络经营方式改造才能不受有线电视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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