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2003, eNet特约记者金岭,中信集团副董事长孔丹日前在被问及与中国卫通合作前景时表示,“双方还在探讨,可能要调整与卫通的合作方式”,称如合作发展卫星通讯业务等。业界普遍认为,这意味着中信集团与中国卫星通信合作经营公司发展天空与陆地全面电信业务(包括固网)计划失败。 2002年6月,中信集团购买了中国卫通所属东方卫星通信公司50%的股份,双方商定将卫星、地面通讯设备和增值电信业务进行合并,成立一个合资公司,拟将长城宽带以及“奔腾一号”骨干网络注入运营。但由于运行体制不同,身为国内合资企业的东方通信一直未将“中卫一号”转入中国卫通集团听命,卫通担心中信的介入会影响对对东方通信和“中卫一号”的整合。正因为这一原因,此前专门负责此事的卫通集团副总郭浩曾称,名义上两家公司在合作,而实际上两家公司的合资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 目前,中信在电讯业领域的未来发展方向已全面转向增值电讯业。中信曾向信息产业部提出申请,经营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信产部依据《电信条例》及有关规定向其颁发了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经营许可证。在中国拥有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经营许可,以及与该类业务相类似的运营商还有五十余家。 中信旗下中富泰富未来在电讯业务方面的发展,将只限于增值电讯业务范围,不会成为业界普遍期待的全面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