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2003,eNet硅谷动力消息,日前,山东通信属下的日照通信和枣庄通信,因为线缆纠纷问题分别将日照电信和枣庄电信告上法庭。目前这两个案子已分别被当地法院受理立案并开庭,尚没有最后的审理结果。据当地媒体《齐鲁晚报》报道,日照通信在起诉书中说,今年6月16日,他们发现在自己建设的“北京路铁路桥过路管道”中有三根不明来源的光缆,依据《电信条例》的有关要求,随后他们在《日照日报》发布公告,要求该不明来源光缆的铺设单位于7月7日前与日照通信联系处理事宜。7月2日,日照电信分公司书面函告,称三条光缆属该电信公司所有。日照通信遂要求对方尽快派人商谈相关处理,在双方没有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的情况下,电信公司不得私自做出处理。7月4日—5日,日照电信对以上到2个关口局的光缆进行了割接。但这期间,日照电信公司未与他们公司协商处理事宜。日照通信认为,日照电信未经他们同意,私自占用他们拥有的管道资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们的财产所有权,使他们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因此请求法院判令日照电信拆除光缆,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73880元以及在媒体上向他们赔礼道歉等。枣庄通信的起诉书称,今年7月,枣庄通信工作人员在日常维修和线路巡视时,发现其在文化西路某小区楼前电缆沟内的30对电缆被剪断并封堵在管内,致使部分已申请装机的用户电话无法开通,枣庄通信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后经查实是某工程队受枣庄电信公司委托施工中造成。 (编者按:这是编辑看到的首次通信公司和电信公司之间的纠纷,而以往类似的纠纷在有线电视企业和电信企业间经常发生,看来电信业的开放竞争还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让大家习惯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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