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9/2003,铁道部是中国加入WTO以后第一个因为商事纠纷被推上被告席的国家部委。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了解到,在信德案中,原告已经于8月5日申请追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为第四被告。
北京市一中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信德方律师在陈述信德之所以追加铁道部为第四被告的原因时认为,铁道部采取了行政命令的手段,将独立法人中铁通信中心的资产划归大铁通所有,又将铁通网络的核心业务无偿划归大铁通,无视中铁通信中心和铁通网络的独立法人人格,更是以“简单的行政手段”取代了“正常的商业运作”,故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2003年5月29日,一中院正式受理信德电信国际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诉中铁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通网络”)及其母公司中铁通信中心和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铁通”)欠设备采购预付本金1000万元案。
信德是成立于1996年的一家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由美国一家公司和德国西门子控股。2000年,信德开始了与铁通长达三年的合作,致力于将铁通包装推向国际资本市场。
2000年1月29日。信德开始全面进入,为铁通网络的海外融资做准备。2000年8月7日,一份全面的合作协议,明确了信德向铁通网络提供全方位支持服务,确立了铁通网络希望成为下一世纪宽带数据服务运营商目标的时间表,并通过结构化共享式租赁“SPL”的形式),提供5亿美元融资的责任。作为交换,铁通网络指定信德作为其独家财务顾问和独家融资租赁合作伙伴享有为其融资获取成功费的权利。
同时,信德与铁通网络签署了《就提供设备购买定金的委托代理协议》。信德电信据此提供1000万元的预付金用于铁通网络,购买随后将计入SPL融资租赁主协议项下的设备。这份预付金合同,正是这次官司的起因。
到底谁欠账?
到了2002年3月,信德的准备工作已完成数月,融资租赁主协议也定稿供签署。双方于2002年4月3日签署合作协议修订书,修订了合作协议中有关融资时间表的某些条款,将1000万元垫资的还款日期推延到2002年12月31日。
但随后发生的铁通易帅,使SPL计划陷于瘫痪。这一结果和铁通前总裁彭朋的命运密切相关。2002年10月彭朋下台之后,他曾经签署的一系列合同都因为被认定“过于超前、不适应铁通当前发展、浪费资金”而出现了不履行的问题。信德即是其一。
2002年底,1000万元预付金的最后延期日已过,铁通仍然未付款。
本案已经于7月14日在北京市一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公开开庭,原告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铁通网络偿还设备采购预付金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164万多元,第二被告中铁通信及第三被告铁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第一被告在辩护词中声称由于SPL协议没有最后签署,故铁通网络没有义务偿还1000万元垫付款。
4个小时庭审的焦点在于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的连带责任问题上。第二被告、第三被告声称自己没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第一被告铁通网络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原告方指出:由于三个被告具有的铁道部的共同背景,他们从来也没有实现过公司法上的“人格独立”。铁通网络现在主要的资产已经被中铁通信中心抽走注入大铁通,导致了注册资金只有3000万元的铁通网络资不抵债。作为大股东的中铁通信中心和作为实际受益方的大铁通应该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在2000年8月7日铁通网络和信德的合同上,中铁通信中心作为见证人签了字,并且明确表示“为本合作的成功提供全面支持,包括依据国家主管部门的许可支持铁通网络公司取得本项目的各项服务及运营所必须的全部执照;允许铁通网络公司为满足本项目的需要介入中铁通信中心的基础网络设备;避免从事与铁通网络公司在本项目项下相竞争的业务,并且本协议不会受铁通中心和铁通网络公司组织结构变动的影响。”
原告律师认为,根据这些合同条款,中铁通信中心在实际上也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该承担它所承诺的合同义务。
2000年底,当各方合力组建大铁通时,铁道部发布118号文,指定将中铁通信中心的人、财、物全部并入大铁通中,当然也包括其持有的铁通网络90%的股权。大铁通从而成为铁通网络的实际控制人。
2001年9月4日,大铁通和铁通网络签订了《业务相互支持协议》,在这份协议里,大铁通表示将为铁通网络注入资产,并承诺其他公司不参与铁通网络相同业务的竞争。此时,受信德委托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对铁通网络出具的一份独立财务报告中显示,铁通网络的注册资本是5868万元人民币。
这份协议签署后,铁通网络的“黄金时期”来临。一位前员工透露,公司在IP卡业务上一个月都有5000多万的收入。经过荷兰银行的评估,当时铁通网络的市值超过240亿元人民币。
但在2002年年底,铁道部高层一纸行政命令,铁通网络董事会又对这份协议进行了修改,将最为核心的互联网及增值业务划归大铁通。2001年和2002年两份同样涉及互联网和增值业务的协议,一正一反操作,铁通网络从光环笼罩的市场宠儿变成了一个注册资本只有3000万元人民币却背负着几亿元的外债的空壳公司。
铁通信用危机?
曾经亲眼目睹信德和联通、铁通合作历程的刘先生痛心地告诉记者,和铁通合作之前,信德是一个对中国市场充满信心和激情的合资公司,当年位于国贸2座26层的信德办公室是他所见过最豪华的办公室,为了这个SPL项目,信德公司专门招聘了数十人的队伍,仅设计协议的高峰期就有60多人的团队在一起办公,而最终拟就的协议文件的重量也达数十公斤。为了吸引海外投资者,信德先期就投入了600万美元的开发资金。但是因为项目停滞,信德现在不仅把原先整层租赁的楼层出租,还不得不大量裁员,整个公司现在只剩下六个人,每天“全忙着打官司”。当年的盛景和如今对比,“不禁让人感到凄凉”。
像信德这样的债权人还有几百家,其中不乏华为、贝尔、北电这样的大公司。据知情人士透露,由于贝尔的铁道部血统,损失最为惨重;而华为的损失亦超过1亿5000万人民币。铁通的信用面临考验。
海淀区一位系统集成商林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铁通网络欠了该公司两千多万的货款,给公司套上了沉重的枷锁。自从有了铁通网络这位客户,公司那一块业务一蹶不振。同时影响了商家的信誉。今年因为铁通网络拖欠货款,资金供应链断裂,致使林先生的公司被下游两位供货商起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偿还两家供货商600多万元货款,严重影响了林先生本人及其公司的形象。公司考虑到和铁通的长期合作关系,不愿意通过一些比较极端的手段解决问题,但是,由于公司持续受到被起诉的威胁,公司不得不将对铁通诉诸法律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信德的相关人士表示诉讼正在进行中,同时与铁通网络的沟通也正在进行中。铁通网络的副总李波和大铁通的法务顾问范小江与原告的律师还在进一步磋商。他们期望铁通会做出有利于大家的选择,“为了铁通摆脱过去的枷锁,走向更加光明的未来”。
对于债权人的做法,大铁通以及铁道部的相关人员一律三缄其口,接待人员声称“领导们正在开会研究这些问题,目前不方便发表看法”。
国际压力
一位熟悉铁通旗下企业的金融界人士分析,目前铁通和铁道部面临着重大的压力。压力来自于国际方面。
2001年4月,铁通网络曾进行了一次私募,引入了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北京华泰贝通科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智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泰融信业控股有限公司四家股东,而大股东铁通的股份稀释至51%。
但是事情的发展和信德案如出一辙,彭朋的离职使得四家小股东的投资风险加大,随后,铁通提出希望四家小股东撤资,但是当初投资的一亿元不能归还。铁通“以为还像铁道部内部那样做个资产划拨就可以了事”,但四家小股东的反应却相当激烈。
今年初,四家小股东向铁通发出《对铁通公司关于网络公司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案的回复函》,其中明确表示“限贵公司在收到本声明的六日内,即本月22日之前,作出贵公司将履行合同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书面承诺和日程表。这将关系到贵公司是否还具有起码的信用,是否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以及我们是否有继续协商的余地和必要”。
今年二月,事情得不到妥善处理的四家小股东强行拿走了铁通网络的公章,向铁通发出《保护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等财产和权益事宜》的律师函。
据该人士介绍,此事到现在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四家小股东中除了新产业有特殊背景基本收回投资之外,其余三家企业均未能收回投资。其中的泰融信业的有关人士认为:作为一家马来西亚背景的公司,将争取在9月份马来西亚首脑访问北京之前,和铁通就此事得出结果。而信德的中外合资身份也使得区区1000万标的的诉讼备受瞩目。目前美国国会的一些议员也透过美国使馆表示对此事的高度关注。
8月14日下午6点,记者终于拨通了泰融信业总经理邱伟铭(马来西亚籍)的手机,正在青岛开会的邱伟铭告诉记者因为纠纷过于敏感,不便多说,他个人希望“事情能够得到迅速、公正、合理的解决”。
著名商法专家施天涛教授指出:这实际上是一起涉及到公司重组的债务纠纷。在公司重组过程中,重组各方应当充分考虑到债权人的利益,并应当在重组协议中对重组前的债务进行妥善处置。通常的做法是应当就重组事宜向债权人进行通知或者公告,并赋予债权人异议权,对于有异议的债权人提供担保或者予以清偿。
铁通一位已经退休了的管理人员介绍,现在“似乎所有的矛头都指向铁通网络,其实它只是个卒子”。铁通由于脱身于原来的铁道部,并且铁道部至今仍然是其第一大股东,受“铁老大”的观念影响很深,对公司化运作并不熟悉,习惯于用行政的方法解决问题。在组建大铁通的时候,上面就曾经指示“不能让一个人下岗。”同时铁通内部人事关系极为复杂,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信德这类的案件实在是“不足为奇”。但是,“要相信铁通的未来”,目前铁通正在进行的“公网”、“专网”分离就可以看出新任领导人的魄力,他们也很重视铁通的形象问题。“事情很多,要给他们时间。”(南方网-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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