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8/2003,吉通散伙后留给网通28亿的债务和运营中的业务如何处理终于有了定论。昨天,网通集团宣布,吉通在各地的业务已开始和当地接管吉通的通信公司及小网通融合,融合期将到2004年12月31日,在这期间,消费者仍可以正常使用吉通原有的各项业务。
据网通相关负责人透露,国务院已经下发了网通集团整合的通知,在融合期间,吉通各项业务的资费标准、使用方法、客服电话等均将维持不变。到2004年12月以后,上述业务和客服电话将取消,新的业务号码和客服电话将由主管部门重新指定,届时北京通信将向消费者明示。
在业务重组之外,原吉通近28亿元的负债也有了着落,各地通信公司和小网通在接管当地吉通业务的同时将分别承担当地吉通的各项债务。(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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