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6/2003,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对广州联通4月份提出申请的“小灵通”商标正式确认受理,代理文号为CTS/030275663。这样,广州联通“小灵通”与广州电信“小灵通”的纷争再度升级。
而实际上,联通的“小灵通”与电信的“小灵通”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电信服务:前者是其推出的一种GSM业务套餐;后者则是流动市话业务的代称。
观察可见,在资费竞赛、互联互通争议等业务上的纠纷和比拼之外,电信市场又衍生出新的矛盾交集:电信产品或业务称谓雷同、近似现象日益突出,电信市场相关服务命名异常繁杂而混乱,让人难以辨认。
四运营商争抢“小灵通”
实际上,广州联通的“小灵通”套餐,不仅名字与广州电信小灵通一样,而且其商标图案也雷同,很容易使人产生误会。由于“小灵通”早已被很多人视为流动市话的“专有名词”,以至电信有关方面一直对联通的做法“颇有微词”。
尽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日前正式受理联通“小灵通”的申请,但广东电信有关方面表示并未知情,而且相信其通过的可能性不大,因为电信有关方面去年就已经对“小灵通”的商标提出了注册申请。
而记者从商标局有关方面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在第38类电信商标类别中,已有3个正在申请注册“小灵通”商标,分别是:2002年3月29日福建省电信公司漳州市分公司申请注册的“小灵通”商标;2002年10月24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省移动通信公司申请注册的“小灵通”商标以及上述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4月4日申请注册的“小灵通”商标。网通有关方面虽然没有提出申请,但目前也在全国很多地方公开使用“小灵通”商标。于是,电信市场时下便出现了4大运营商争抢“小灵通”的怪象。
擦边球式的借势策略
广州联通有关负责人认为,不管联通“小灵通”最后是否获得批复,受理本身至少表明,小灵通目前并非是电信的“专利”。广州联通3月底推出的“小灵通”套餐,并没触犯相关不正当竞争条例。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联通“醉翁之意不在酒”。因为除小灵通外,广州联通最近还推了一个近似中移动“动感地带”名称的业务套餐——“动力风暴”,很明显,这些做法都是运营商在目前政策不规范条件下“擦边球”式的一种借势策略。
不过,这种混乱局面对电信市场长远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广大用户更容易混淆不清,增加辨知的困难度。
此通彼通市民难弄“通”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情况还只是电信市场称谓杂乱的冰山一角。细心的人们不难发现,目前电信市场的各不同业务称谓往往都非常相近,不容易让普通消费者识别。即使是约定俗成代表无线市话的“小灵通”本身,在各地的称谓也是“鱼龙混杂”,诸如万信通、市话通、梅州通等,甚至长沙等地更是打出了“大灵通”等截然相反的称谓。
其实,电信市场上一直以来便有不少被冠以“某某通”的产品或服务,然而,对很多消费者而言,其到底是电信、移动、联通还是网通推出的,到底是怎样操作、怎样办理的,相信大部分人都依然未弄懂、搞“通”。
记者观察 期待称谓易于区分
实际上,命名尴尬不仅仅是电信市场的相关产品和服务,就是几大运营商本身的称谓及彼此间的关系,很多普通消费者至今也不一定很清楚。因为电信、移动、网通(通信)3大运营商的企业专称都是以行业的通称来命名的:“电信”、“通信”都是整个通信行业的通称,而“移动”则是移动通信产业的通称。
这种局面,看似给相关称谓增加了曝光的机会,但其实,对品牌的长期成长和区分却是不利的,尤其是“通信公司”等后起运营商。而且,这种命名方式不利于增强用户对当初电信改革的认识:电信、移动是否依然是一家?电信与通信是什么关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网通”落地广东之初,其主体“广东通信”的命名就一度引起了相关部门很大的争议。
不久前,广州通信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也坦言:“品牌知名度低是网通最大的短板之一。由于一般的用户对电信改革的认知度较低,对于网通和吉通,甚至不少人都不清楚其是开展什么业务的;而通信公司也往往被不知情者误以为是“电信”。
显然,作为不少基层运营商的管理者,不少人都已经意识到电信市场存在的命名“瓶颈”。虽然运营商本身的名字更改似乎不够现实,但分析人士认为,如何统一、规范电信业务命名,列入有关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已经刻不容缓,电信服务称谓期待更加简单明了、易于区分、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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