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海南光通信生产作业噪音扰民整改不力受处罚
发布时间:2015-10-14 09:00:46 热度:2891
10/14/2015,今年3月份,有海口市民反映,南海大道保税区康宁海南光通信有限公司(原三星光(海南)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作业过程中机器设备发出轰隆隆的噪音,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5月中旬,记者联系市环保局检测站工作人员实地检测,确定噪音超标,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继续整改,并限期在8月31日之前整改完毕。
但是9月6日晚上,记者再次联系市环保局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前去进行现场噪音检测时监测又不合格。市环监局局长曾晖表示会尽快做出相关处罚决定。在此期间记者一直在追踪环监局处罚进度。
10月10日下午,龙华区环监局二科莫科长来电表示,经局里讨论决定对康宁海南光通信有限公司做出罚金10万的处罚。
随后记者随其来到康宁海南光通信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康宁方也派出厂长乐一明接收了处罚通知书,乐厂长表示对处罚毫无异议,也会按照处罚执行。
莫科长当场询问康宁方降噪的工程进度并明确了态度:处罚虽然做出了,降噪依然不能停,要下大力度来整改,力争尽快达到市民满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得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根据上述规定以及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规定,市环保局拟对康宁海南光通信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自:海口新闻广播
5月中旬,记者联系市环保局检测站工作人员实地检测,确定噪音超标,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继续整改,并限期在8月31日之前整改完毕。
但是9月6日晚上,记者再次联系市环保局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前去进行现场噪音检测时监测又不合格。市环监局局长曾晖表示会尽快做出相关处罚决定。在此期间记者一直在追踪环监局处罚进度。
10月10日下午,龙华区环监局二科莫科长来电表示,经局里讨论决定对康宁海南光通信有限公司做出罚金10万的处罚。
随后记者随其来到康宁海南光通信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康宁方也派出厂长乐一明接收了处罚通知书,乐厂长表示对处罚毫无异议,也会按照处罚执行。
莫科长当场询问康宁方降噪的工程进度并明确了态度:处罚虽然做出了,降噪依然不能停,要下大力度来整改,力争尽快达到市民满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得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根据上述规定以及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规定,市环保局拟对康宁海南光通信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自:海口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