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中移动或与苏宁签约进行移动转售业务试点
发布时间:2013-07-16 09:09:00 热度:864
7/16/2013,财经,未来,手机当月用不完的流量套餐可顺延至下一个月;如果你是明星,你的通话安全级别可比一般人更高、更私密;如果你有孩子,还可给他(她)定制一个“宵禁”套餐,以禁止其在夜间通话、发短信和上网。
这些并非想象。美国的多数虚拟运营商,均已实现了上述内容。
虚拟运营商,是指从基础电信运营商手里租用网络资源,并将其包装成自有品牌、销售给最终用户的公司。该公司可同时是多家电信运营商的虚拟运营商。
虚拟运营商可帮助基础电信运营商提升管道价值,并有利于后者搭建应用丰富的开放生态平台。目前,全球有503个公司运营633个虚拟运营网络。
在中国,工信部今年5月17日下发了《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试点通告》)。此处所言的“移动转售业务”即为虚拟运营商经营内容。
对于陷入互联网困境之中的中国电信运营商而言,虚拟运营商此时入局,或将成为其抵抗OTT厂商的一个好帮手。
目 前已有90多家企业有意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其中,以苏宁、国美、迪信通、乐语等连锁零售商居多,同时还包括了阿里巴巴、京东为代表的互联网厂商,以及华为、鹏博士、红豆、万达、山西煤企等其他企业。
有接近工信部决策层的相关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政策出台历经多次修改和利益博弈,“决策层的决心很大,寄望于试点期间虚拟运营商和运营商擦出火花,为市场引入新力量”。
机会窗口
中国基础电信运营领域曾保持了十余年的垄断竞争,直到2010年,国务院出台相关文件(即俗称的“新36条”),鼓励民资进入包括铁路、核电站、电信、油气勘探乃至军工在内的多个领域。
开放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便是“新36条”的落地政策。今年1月初,工信部在其网站公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在收到48份包括来自民营企业、协会,甚至美国政府的书面反馈之后,5月17日,工信部正式发布了《试点通告》,并公布了试点流程。
10月之前,运营商应确定最少两位合作伙伴,试点期为两年半,截至2016年底。
若按7%的市场占有率来保守估算,中国虚拟运营商市场可能带来超过500亿元的市场容量,将高于中国移动今年超400亿元的网络建设投资额。
在境外成熟市场,虚拟运营商大多占据约10%的市场份额,其中荷兰为14%、法国10%、德国19%、英国13%、美国7%、中国香港8%。
从国外虚拟运营商的发展来看,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上世纪90年代至2010年,虚拟运营商多以语音通话、短信等为主要业务,以低价为特征。全球两大虚拟运营商——维珍移动(Virgin Mobile)、Tracfone便是此类代表。
但是,这一阶段的虚拟运营往往被认为是资源“分食者”。因此,大批虚拟运营商被基础电信运营商收购,或在挤压中死亡。以美国为例,Mobile ESPN和迪斯尼移动(Disney Mobile)两大虚拟运营商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停止运营。
2011年开始,全球虚拟运营商进入第二阶段的发展。该阶段的虚拟运营商将竞争焦点定位于新兴的智能终端和移动宽带市场。
特别是随着美国4G业务的逐步开放,基础电信运营商急需发展用户填充其网络容量,虚拟运营商便再次掀起一波浪潮。
仅2012年上半年,美国就新涌现出Ting、GSM Nation、Zact、Karma、Voyager等多家虚拟运营商。
它们推出了更加创新的流量资费套餐,如Zact和Ting推出了话费返还机制,当用户每月的实际使用量超出或低于其选择的资费等级时,Ting将对用户做自动的升级或降级处理,并将当月多余的话费返还至用户账户。
中国正处于第二阶段的起点。中国移动通信在话音、短信服务上已至瓶颈,但智能手机和移动宽带应用却在高速发展,Strategy Analytics预计中国智能手机市场渗透率将在2014年-2015年间达到或超过50%。4G规模网络部署亦在同期展开。
埃森哲中国通信、媒体和高科技事业部总监印敏向《财经》记者表示,空置网络带宽通过它们的转售,会为基础电信运营商带来额外收入,从而快速提高运营商的盈利水平。
一位接近工信部高层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正是基于对全球电信市场发展潮流的乐观评估,政府高层一开始“决心很大”,希望能够在中国电信市场的敏感期,改善环境,引导一个新的市场发展模式。
这是一个不错的时间窗口,但官方通知的出台,并非一帆风顺。
政策博弈
民营企业均希望抓住第一波电信业开放的契机,但电信运营商仍在揣度:管道资源是否会被分食。
正因双方迥异的诉求和态度,有接近工信部决策层的业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从酝酿到公开征求意见,再到正式发布方案,《试点方案》的出台经历了多次博弈和修订。
据了解,早在一年多前,工信部就牵头成立了“专家协会”,专门讨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政策。成员包括:工信部人员,核心的、有兴趣的企业代表,运营商代表和独立专家、学者。
在政策酝酿前期,牌照的发放流程曾被设计为“谁想做,可以先备案,申请牌照,然后再去找运营商合作”。
但最终规定,牌照申请者应先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同。这一规定旨在抬高申请资质的门槛。运营商代表认为,先拿合同才有资格拿牌照,这样可有效减少无效牌照的发放。
另据上述人士透露,此前一些企业强烈建议运营商分配固定的网络资源供移动转售业务,这一方式在其他地区已有先例,如香港规定电信运营商必须出租30%网络资源给虚拟运营商。但中国运营商认为,中国网络资源紧俏,“不可能同意这么做”。因此,在最后出台的方案中,这一条款并未出现。
不过,在码号资源的分配上,其方式由原来的运营商主导变更为工信部统一分配。
乐语中国集团高级副总裁赵健向《财经》记者表示,“如果码号资源由运营商分配,给不给、给多少,都由运营商来决定,申请企业会很被动。”
乐语目前为国内移动通讯产品最大的分销商之一,并已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
野村综合研究所高级分析师陶旭骏认为,《试点方案》仍不完善,需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明晰更多细节。
例如,该方案明确基础运营商的业务接入质量不低于自营业务。但有申请企业负责人表示,方案在网络覆盖率、掉话率、数据连接速率等具体接入质量指标上,未作规定。
“运营商很可能在技术上对转售商的服务质量做一些‘手脚’。”此外,企业最为关注的批发价格要约也将可能成为双方来回拉锯的地方。
受轻运营商挤压的基础电信运营商,是否有足够智慧驾驭“亦敌亦友”的虚拟运营商?中国三大运营商似乎仍未制定出清晰路线图。
“玻璃门”隐忧
“我们内部比较排斥这个政策,为什么要把网络和码号资源给他们?毕竟市场已非常难做了。”中国移动战略部的一位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
5月31日,中国移动对外公布,由采购部负责移动转售业务的洽谈,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则分别是渠道部和集团监管事务部。
有人戏称,中国电信把虚拟运营商看成是渠道,联通将其看作是合作和监管,而移动则将其当成是谈判。野村的陶旭俊认为,双方高层若未出席,非常容易造成谈判无果。
上述中国移动内部人士坦言,中国移动内部曾数次开会讨论如何执行方案,“但大家很自然地就统一到,如何充分利用和对付转售商”。
中国移动之所以将采购部设为接洽部门,是因采购部的谈判能力比较强,和转售商谈判的时候可以占据更多优势。“毕竟价格、服务都需通过谈判来最终确定。”
年初,中国移动就定下将所有重心都放在TD-LTE(4G)的建设和推广上,要建设超过20万座基站。移动GSM基站规模属全球最大,也只有60万座。因此,在无暇顾及之下,虚拟运营或将成为一件走过场的事情。
这一态度并不意外,从国际经验来看,热衷于借力虚拟运营商的,一般为从属运营商,而非中国移动这样的市场主导型企业。
作为美国市场排名第三的运营商,Sprint在市场份额和财务状况上,都与前两名的Verizon Wireless和AT&T存在较大的差距。加强与虚拟运营商的合作,成为Sprint赢得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
2012年7月,Sprint推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承诺向合作伙伴提供从后台的系统、流程,到客户服务,乃至终端的仓储分销等一系列的“交钥匙”服务,使任何企业都能成为虚拟运营商。
今年3月Sprint又表示,将帮助虚拟运营商对智能手机进行定制。Sprint的开放策略,吸引了诸多新兴的虚拟运营商。
在中国,早在《试点方案》正式出台之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就已开始积极寻找能够带来“想象空间”的合作伙伴。
4月初,中国电信董事长王晓初和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就主动与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密会,商讨的一项重要内容就包括虚拟运营合作。两者较中国移动都更为积极主动。
“聪明的运营商,可借虚拟运营商的力量形成制衡。”中国联通的一位管理人士透露,联通内部达成共识,只要中国移动TD-LTE上马,中国联通的优势将很快消失,所以它需要做各种尝试,“只要掌握好合作模式,多少都能为联通增加收益和用户数”。
在全球市场上,虚拟运营商遭遇“玻璃门”的情况并不少见。根据日本总务省截至2012年3月1日的数据显示,日本一共有44家虚拟运营商,除了少数锁定特殊细分人群的,其他都龟缩在企业用户市场。
常小兵在今年3月谈及虚拟运营商模式时表示,如果能为消费者服务得更好,做大蛋糕,任何一种方式都是有生命力的。
但如果就是简单地切蛋糕,可能吃了今天,就没有明天。常的态度十分明确,要寻找可带来利益的虚拟运营商。
有中国电信人士认为,试点是否成功并不完全取决于运营商,目前在接洽的企业中,除了针对细分人群和行业市场的转售业务,鲜有眼前一亮的商业模式,运营商希望,那些能互补且擦出火花的转售商加入。
谁将入局
阿里巴巴的青睐,提升了整个移动转售业务的想象空间。有消息称,阿里巴巴将通过旗下的阿里软件公司申请虚拟运营牌照。中国电信韦乐平认为,运营商可借此向互联网厂商学习更先进的制度和文化。
有实力且能为其带来网络资源的互联网企业,或将成为虚拟运营商的首选。其次,拥有互补资源且能提供差异化、细分服务的电信企业,被选中的概率也很大。
埃森哲印敏称,对那些无法快速进行全国运营、潜在虚拟运营商而言,风险最小的方式,是在用户层次丰富的中大型城市寻找相对覆盖不足的细分市场,以价格优势、渠道优势或服务优势区隔竞争对手,快速提高渗透率,并实现盈利。例如美国虚拟运营商——TúYo,建立时瞄准的细分市场就是4200万讲西班牙语的墨西哥人。
在此次虚拟运营商试点申请的名单中,民营宽带商鹏博士便试图瞄准细分人群。鹏博士集团高级副总裁张光剑告诉《财经》记者,鹏博士具有宽带社区运营的经验,因此比运营商“更擅长社区营销”,运营商则可借此把移动服务从店面延伸到社区,尤其是信号不好的社区,鹏博士维护起来更方便。
他计划,一旦申请到牌照,就在北上广三个城市开展试点,然后规模铺开。并乐观预计:“第一年就可带来几十亿元收入。”
因为鹏博士是国内第一大民营宽带运营商(拥有固定宽带用户约2500万户),手中握有中国移动相对稀缺的固网宽带资源,故将合作运营商锁定为中国移动。
第三类可能受电信运营商青睐的虚拟运营商是,为行业用户提供服务的企业。
申请企业之一信威通信,在专网通信方面有技术、市场优势,因此它认为公众网络的商秘通信将很有市场潜力。比如,在普通的手机上加装保密通话服务,双方若同是保密人员,可自动切换到保密通话模式。信威通信计划,拿到牌照后,就面向党政军等对保密要求较高的部门、企业家、演艺人士推出该项服务。
此外,信威通信还打算将转售业务用于发展此前一直深耕的油田、石化、水利、电力等行业客户。“之前服务的客户,一直有公网通信的需求,公网和专网结合,用户转化容易、市场大,也为运营商带来增量市场。”
从国际市场来看,行业用户市场是目前国际虚拟运营商涉足最多、利润率最高的领域。美国部分圈到如通用集团这类企业客户的虚拟运营商,年利润率可高达30%。
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组织架构体系比较适合于服务大规模、需求相似的公众客户,而企业客户的通信需求则很小众、个性。特别是当遇见小企业客户时,运营商更加无暇触及。
有国外媒体报道称,一些虚拟运营商已经开始专攻社交网络应用、M2M(机对机)设备的纯数据应用。在欧美日韩,虚拟运营商已大多集中在政企客户领域。
在国内,用友、红豆、万达等申请企业便将主打中小企业市场。但亦有运营商人士直言:“想法都不错,但怎么把已有的客户变成运营商的客户?双方之间的黏性有多大?”
埃森哲印敏强调,虚拟运营商必须具备运营移动业务的关键能力,例如混业经营经验、跨行业客户忠诚度计划,以及运营移动虚拟网络所需的专业设计和实施经验,其中包括IT与业务支撑能力等。
多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那些高调炒作入局的渠道商(如国美、天音通讯等),应不会成为最佳候选者。这些渠道公司股价正处于历史低点,商业模式陷入困境,新政出台是一个绝好的概念炒作题材,但对于运营商而言,与之合作则缺乏想象空间。
有熟悉中国移动内情的相关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中国移动很有可能首先与苏宁签约,在江苏进行移动转售业务试点。苏宁的优势在于可控性较高、安全,同时亦具备互联网“云商”的概念。
中国虚拟运营商究竟能否成为左右运营商格局的中坚力量?谜底将在两年半的试点结束后揭开。
这些并非想象。美国的多数虚拟运营商,均已实现了上述内容。
虚拟运营商,是指从基础电信运营商手里租用网络资源,并将其包装成自有品牌、销售给最终用户的公司。该公司可同时是多家电信运营商的虚拟运营商。
虚拟运营商可帮助基础电信运营商提升管道价值,并有利于后者搭建应用丰富的开放生态平台。目前,全球有503个公司运营633个虚拟运营网络。
在中国,工信部今年5月17日下发了《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试点通告》)。此处所言的“移动转售业务”即为虚拟运营商经营内容。
对于陷入互联网困境之中的中国电信运营商而言,虚拟运营商此时入局,或将成为其抵抗OTT厂商的一个好帮手。
目 前已有90多家企业有意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其中,以苏宁、国美、迪信通、乐语等连锁零售商居多,同时还包括了阿里巴巴、京东为代表的互联网厂商,以及华为、鹏博士、红豆、万达、山西煤企等其他企业。
有接近工信部决策层的相关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政策出台历经多次修改和利益博弈,“决策层的决心很大,寄望于试点期间虚拟运营商和运营商擦出火花,为市场引入新力量”。
机会窗口
中国基础电信运营领域曾保持了十余年的垄断竞争,直到2010年,国务院出台相关文件(即俗称的“新36条”),鼓励民资进入包括铁路、核电站、电信、油气勘探乃至军工在内的多个领域。
开放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便是“新36条”的落地政策。今年1月初,工信部在其网站公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在收到48份包括来自民营企业、协会,甚至美国政府的书面反馈之后,5月17日,工信部正式发布了《试点通告》,并公布了试点流程。
10月之前,运营商应确定最少两位合作伙伴,试点期为两年半,截至2016年底。
若按7%的市场占有率来保守估算,中国虚拟运营商市场可能带来超过500亿元的市场容量,将高于中国移动今年超400亿元的网络建设投资额。
在境外成熟市场,虚拟运营商大多占据约10%的市场份额,其中荷兰为14%、法国10%、德国19%、英国13%、美国7%、中国香港8%。
从国外虚拟运营商的发展来看,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上世纪90年代至2010年,虚拟运营商多以语音通话、短信等为主要业务,以低价为特征。全球两大虚拟运营商——维珍移动(Virgin Mobile)、Tracfone便是此类代表。
但是,这一阶段的虚拟运营往往被认为是资源“分食者”。因此,大批虚拟运营商被基础电信运营商收购,或在挤压中死亡。以美国为例,Mobile ESPN和迪斯尼移动(Disney Mobile)两大虚拟运营商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停止运营。
2011年开始,全球虚拟运营商进入第二阶段的发展。该阶段的虚拟运营商将竞争焦点定位于新兴的智能终端和移动宽带市场。
特别是随着美国4G业务的逐步开放,基础电信运营商急需发展用户填充其网络容量,虚拟运营商便再次掀起一波浪潮。
仅2012年上半年,美国就新涌现出Ting、GSM Nation、Zact、Karma、Voyager等多家虚拟运营商。
它们推出了更加创新的流量资费套餐,如Zact和Ting推出了话费返还机制,当用户每月的实际使用量超出或低于其选择的资费等级时,Ting将对用户做自动的升级或降级处理,并将当月多余的话费返还至用户账户。
中国正处于第二阶段的起点。中国移动通信在话音、短信服务上已至瓶颈,但智能手机和移动宽带应用却在高速发展,Strategy Analytics预计中国智能手机市场渗透率将在2014年-2015年间达到或超过50%。4G规模网络部署亦在同期展开。
埃森哲中国通信、媒体和高科技事业部总监印敏向《财经》记者表示,空置网络带宽通过它们的转售,会为基础电信运营商带来额外收入,从而快速提高运营商的盈利水平。
一位接近工信部高层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正是基于对全球电信市场发展潮流的乐观评估,政府高层一开始“决心很大”,希望能够在中国电信市场的敏感期,改善环境,引导一个新的市场发展模式。
这是一个不错的时间窗口,但官方通知的出台,并非一帆风顺。
政策博弈
民营企业均希望抓住第一波电信业开放的契机,但电信运营商仍在揣度:管道资源是否会被分食。
正因双方迥异的诉求和态度,有接近工信部决策层的业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从酝酿到公开征求意见,再到正式发布方案,《试点方案》的出台经历了多次博弈和修订。
据了解,早在一年多前,工信部就牵头成立了“专家协会”,专门讨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政策。成员包括:工信部人员,核心的、有兴趣的企业代表,运营商代表和独立专家、学者。
在政策酝酿前期,牌照的发放流程曾被设计为“谁想做,可以先备案,申请牌照,然后再去找运营商合作”。
但最终规定,牌照申请者应先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同。这一规定旨在抬高申请资质的门槛。运营商代表认为,先拿合同才有资格拿牌照,这样可有效减少无效牌照的发放。
另据上述人士透露,此前一些企业强烈建议运营商分配固定的网络资源供移动转售业务,这一方式在其他地区已有先例,如香港规定电信运营商必须出租30%网络资源给虚拟运营商。但中国运营商认为,中国网络资源紧俏,“不可能同意这么做”。因此,在最后出台的方案中,这一条款并未出现。
不过,在码号资源的分配上,其方式由原来的运营商主导变更为工信部统一分配。
乐语中国集团高级副总裁赵健向《财经》记者表示,“如果码号资源由运营商分配,给不给、给多少,都由运营商来决定,申请企业会很被动。”
乐语目前为国内移动通讯产品最大的分销商之一,并已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
野村综合研究所高级分析师陶旭骏认为,《试点方案》仍不完善,需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明晰更多细节。
例如,该方案明确基础运营商的业务接入质量不低于自营业务。但有申请企业负责人表示,方案在网络覆盖率、掉话率、数据连接速率等具体接入质量指标上,未作规定。
“运营商很可能在技术上对转售商的服务质量做一些‘手脚’。”此外,企业最为关注的批发价格要约也将可能成为双方来回拉锯的地方。
受轻运营商挤压的基础电信运营商,是否有足够智慧驾驭“亦敌亦友”的虚拟运营商?中国三大运营商似乎仍未制定出清晰路线图。
“玻璃门”隐忧
“我们内部比较排斥这个政策,为什么要把网络和码号资源给他们?毕竟市场已非常难做了。”中国移动战略部的一位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
5月31日,中国移动对外公布,由采购部负责移动转售业务的洽谈,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则分别是渠道部和集团监管事务部。
有人戏称,中国电信把虚拟运营商看成是渠道,联通将其看作是合作和监管,而移动则将其当成是谈判。野村的陶旭俊认为,双方高层若未出席,非常容易造成谈判无果。
上述中国移动内部人士坦言,中国移动内部曾数次开会讨论如何执行方案,“但大家很自然地就统一到,如何充分利用和对付转售商”。
中国移动之所以将采购部设为接洽部门,是因采购部的谈判能力比较强,和转售商谈判的时候可以占据更多优势。“毕竟价格、服务都需通过谈判来最终确定。”
年初,中国移动就定下将所有重心都放在TD-LTE(4G)的建设和推广上,要建设超过20万座基站。移动GSM基站规模属全球最大,也只有60万座。因此,在无暇顾及之下,虚拟运营或将成为一件走过场的事情。
这一态度并不意外,从国际经验来看,热衷于借力虚拟运营商的,一般为从属运营商,而非中国移动这样的市场主导型企业。
作为美国市场排名第三的运营商,Sprint在市场份额和财务状况上,都与前两名的Verizon Wireless和AT&T存在较大的差距。加强与虚拟运营商的合作,成为Sprint赢得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
2012年7月,Sprint推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承诺向合作伙伴提供从后台的系统、流程,到客户服务,乃至终端的仓储分销等一系列的“交钥匙”服务,使任何企业都能成为虚拟运营商。
今年3月Sprint又表示,将帮助虚拟运营商对智能手机进行定制。Sprint的开放策略,吸引了诸多新兴的虚拟运营商。
在中国,早在《试点方案》正式出台之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就已开始积极寻找能够带来“想象空间”的合作伙伴。
4月初,中国电信董事长王晓初和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就主动与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密会,商讨的一项重要内容就包括虚拟运营合作。两者较中国移动都更为积极主动。
“聪明的运营商,可借虚拟运营商的力量形成制衡。”中国联通的一位管理人士透露,联通内部达成共识,只要中国移动TD-LTE上马,中国联通的优势将很快消失,所以它需要做各种尝试,“只要掌握好合作模式,多少都能为联通增加收益和用户数”。
在全球市场上,虚拟运营商遭遇“玻璃门”的情况并不少见。根据日本总务省截至2012年3月1日的数据显示,日本一共有44家虚拟运营商,除了少数锁定特殊细分人群的,其他都龟缩在企业用户市场。
常小兵在今年3月谈及虚拟运营商模式时表示,如果能为消费者服务得更好,做大蛋糕,任何一种方式都是有生命力的。
但如果就是简单地切蛋糕,可能吃了今天,就没有明天。常的态度十分明确,要寻找可带来利益的虚拟运营商。
有中国电信人士认为,试点是否成功并不完全取决于运营商,目前在接洽的企业中,除了针对细分人群和行业市场的转售业务,鲜有眼前一亮的商业模式,运营商希望,那些能互补且擦出火花的转售商加入。
谁将入局
阿里巴巴的青睐,提升了整个移动转售业务的想象空间。有消息称,阿里巴巴将通过旗下的阿里软件公司申请虚拟运营牌照。中国电信韦乐平认为,运营商可借此向互联网厂商学习更先进的制度和文化。
有实力且能为其带来网络资源的互联网企业,或将成为虚拟运营商的首选。其次,拥有互补资源且能提供差异化、细分服务的电信企业,被选中的概率也很大。
埃森哲印敏称,对那些无法快速进行全国运营、潜在虚拟运营商而言,风险最小的方式,是在用户层次丰富的中大型城市寻找相对覆盖不足的细分市场,以价格优势、渠道优势或服务优势区隔竞争对手,快速提高渗透率,并实现盈利。例如美国虚拟运营商——TúYo,建立时瞄准的细分市场就是4200万讲西班牙语的墨西哥人。
在此次虚拟运营商试点申请的名单中,民营宽带商鹏博士便试图瞄准细分人群。鹏博士集团高级副总裁张光剑告诉《财经》记者,鹏博士具有宽带社区运营的经验,因此比运营商“更擅长社区营销”,运营商则可借此把移动服务从店面延伸到社区,尤其是信号不好的社区,鹏博士维护起来更方便。
他计划,一旦申请到牌照,就在北上广三个城市开展试点,然后规模铺开。并乐观预计:“第一年就可带来几十亿元收入。”
因为鹏博士是国内第一大民营宽带运营商(拥有固定宽带用户约2500万户),手中握有中国移动相对稀缺的固网宽带资源,故将合作运营商锁定为中国移动。
第三类可能受电信运营商青睐的虚拟运营商是,为行业用户提供服务的企业。
申请企业之一信威通信,在专网通信方面有技术、市场优势,因此它认为公众网络的商秘通信将很有市场潜力。比如,在普通的手机上加装保密通话服务,双方若同是保密人员,可自动切换到保密通话模式。信威通信计划,拿到牌照后,就面向党政军等对保密要求较高的部门、企业家、演艺人士推出该项服务。
此外,信威通信还打算将转售业务用于发展此前一直深耕的油田、石化、水利、电力等行业客户。“之前服务的客户,一直有公网通信的需求,公网和专网结合,用户转化容易、市场大,也为运营商带来增量市场。”
从国际市场来看,行业用户市场是目前国际虚拟运营商涉足最多、利润率最高的领域。美国部分圈到如通用集团这类企业客户的虚拟运营商,年利润率可高达30%。
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组织架构体系比较适合于服务大规模、需求相似的公众客户,而企业客户的通信需求则很小众、个性。特别是当遇见小企业客户时,运营商更加无暇触及。
有国外媒体报道称,一些虚拟运营商已经开始专攻社交网络应用、M2M(机对机)设备的纯数据应用。在欧美日韩,虚拟运营商已大多集中在政企客户领域。
在国内,用友、红豆、万达等申请企业便将主打中小企业市场。但亦有运营商人士直言:“想法都不错,但怎么把已有的客户变成运营商的客户?双方之间的黏性有多大?”
埃森哲印敏强调,虚拟运营商必须具备运营移动业务的关键能力,例如混业经营经验、跨行业客户忠诚度计划,以及运营移动虚拟网络所需的专业设计和实施经验,其中包括IT与业务支撑能力等。
多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那些高调炒作入局的渠道商(如国美、天音通讯等),应不会成为最佳候选者。这些渠道公司股价正处于历史低点,商业模式陷入困境,新政出台是一个绝好的概念炒作题材,但对于运营商而言,与之合作则缺乏想象空间。
有熟悉中国移动内情的相关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中国移动很有可能首先与苏宁签约,在江苏进行移动转售业务试点。苏宁的优势在于可控性较高、安全,同时亦具备互联网“云商”的概念。
中国虚拟运营商究竟能否成为左右运营商格局的中坚力量?谜底将在两年半的试点结束后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