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民资入局电信业加快试点探索
发布时间:2012-09-11 08:28:19 热度:1227
9/10/2012,近日,武汉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铁路、电信、教育、卫生、城市基础设施等投资领域,将悉数向民间投资打开。回顾6月底,工信部出台《实施意见》,电信业八大领域放行民间资本。时隔两个月,国家层面的政策迅速传导至地方政府,这释放了电信业开放的何种信号?不同地方政府的文件内容略有差异对民资入局会带来怎样影响?对此,记者采访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曾剑秋教授认为,鼓励和引导民资进一步进入电信业,这是国家的既定政策,目前正获得实质性推进,建议民资作出清晰的市场定位,正确处理民资与电信运营商的关系,以及民资与民资的关系,否则容易在电信业开放大潮中迷失方向。
加快试点,解决磨合难题
民营经济再传利好,民资进入电信业开始获得实质性推进。近日,武汉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意见》指出,多个投资领域将悉数向民资敞开大门,其中包括电信领域。无独有偶,广东省政府近日发布《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细则》,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打破现有的垄断局面。
曾剑秋认为,鼓励和引导民资进一步进入电信业,这是国家的一项既定政策。今年6月底,工信部发文落实“新36条”,提出将引导民资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积极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并明确了八大重点领域。如今,武汉市委常委会、广东省政府相继表态,具体落实工信部《实施意见》的内在精神,标志着对民资的鼓励逐渐从国家层面落实到地方政府层面,终于进入到实质性推进的阶段。在政策准备就绪的情况下,下一步必须通过试点总结经验,真正探索出民资进入电信业的顺畅道路。
根据武汉市、广东省的文件来看,两者鼓励民资参与电信服务的内容存在差异。武汉市的《意见》称,支持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开展增值电信业务。而广东省政府的《细则》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接入网业务试点、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和其他增值电信业务。两份文件的内容显示出一详一略的特征,而且各自侧重点大不相同。
曾剑秋指出,各地政府的文件内容可能有所差别,但更相信在实践中,鼓励民资进入电信业的种种措施应该不会有太大分歧。况且工信部《实施意见》明确电信业八大领域放行民资,所涉及的进入路径多种多样,地方政府以不同方式加以推进,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总结来说,目前政策基础日益巩固,下一阶段的重点是加快探索步伐,并在探索过程中解决磨合难题。
监管上要防止出现盲目投资
在改革、人口红利的刺激下,国内电信业近十年经历了高速增长的时期,但在靓丽的成绩面前,封闭的思维成为电信业下一步发展的一大阻碍。当前民资已经成长为国民经济的主要增长力量,进入电信业的趋势无法阻挡,而对于电信业来说,这样一股新生力量的加入,在促进竞争格局改变的同时必然也将带来诸多监管问题。
为此,工信部6月底在《实施意见》中开出药方,提出了法制建设、监管建设、完善服务、支持“走出去”以及加强指导和监督等五项保障措施。曾剑秋指出,民资进入电信业本是预期中的政策,但实践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期间可能会暴露出监管方面的新问题,需要更多的细致政策去调节。不过,民资作为市场主体,首先应该对进入电信业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全面评估,权衡自身的优势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防止出现盲目投资现象。
至于工信部列出电信业开放八大领域,内容涵盖业务、资本以及走出去等各个层面,指明民资进入电信业的各种路径。曾剑秋认为,政策设计全面立体,但推进速度最快的应该属于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因为该领域开放最早,运营最为成熟。上个世纪90年代,国内电信业开始放开无线寻呼业务和部分增值业务。进入新世纪,我国顺利加入WTO并允许外资进入国内电信增值业务市场。
另外,监管层鼓励民资以参股形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进而参与电信业决策,推动运营商的决策主体实现多元化。曾剑秋表示,电信业兼有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的特征,其中包含的行业壁垒成为入局的重大考验。考虑到投资回报风险,民资以入股形式进入电信业,操作上相对安全,是民资一项不错的选择。当然,民资也可以尝试进入接入网、驻地网业务,甚至介入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摸索出良好的合作方式。
定位清晰是民资入局关键
作为我国的一项产业政策,鼓励民资进一步进入电信业,其设计初衷是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增长,推动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格局,优化电信业发展的产业环境,从而为用户带来实质性好处。因此,不管具体实践如何演变,落实细则如何多样,这个基本初衷不应扭曲。
曾剑秋分析道,电信业产业链各方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鼓励民资进一步进入电信业,不是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不是民资瓜分三大运营商地盘的过程,而是多方构建健壮的产业生态系统,促进电信业市场蛋糕做大做强,最终实现共赢的过程。
对此,曾剑秋建议民资进入电信业之前,必须做出清晰的市场定位,正确处理民资与电信运营商的关系,以及民资与民资的关系,避免在电信业开放大潮中迷失方向。
其实,电信业开放由来已久,期间部分民营企业产业定位不准,所导致的竞争乱象殷鉴不远。近年无线音乐市场商机浮现,嗅觉灵敏的民资纷纷追逐行业热点,罔顾无线音乐市场的壁垒与惨烈的竞争现实,“一哄而上”短期内迅速转变为“一哄而散”,不能不引起后来者的重视。
曾剑秋指出,民资进入电信业尚未实质破题,从目前来看,初入电信业的民资,普遍需要面对品牌建立难、用户获取成本较高的诸多问题。一直以来,民资与电信业存在隔阂,致使对电信市场的理解不够,而品牌的建立源自于创新的业务内容、丰富的营销经验、完善的分销网络、可靠的售后服务等综合性因素。长远来说,民资建立品牌有助于自身发展,但短期内这并不现实。鉴于三大运营商深度耕耘市场,品牌号召力超越众多分散的民资,建议民资更多地采用合作的方式,与电信运营商共同开拓市场,可以减少一些阻力。
加快试点,解决磨合难题
民营经济再传利好,民资进入电信业开始获得实质性推进。近日,武汉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意见》指出,多个投资领域将悉数向民资敞开大门,其中包括电信领域。无独有偶,广东省政府近日发布《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细则》,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打破现有的垄断局面。
曾剑秋认为,鼓励和引导民资进一步进入电信业,这是国家的一项既定政策。今年6月底,工信部发文落实“新36条”,提出将引导民资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积极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并明确了八大重点领域。如今,武汉市委常委会、广东省政府相继表态,具体落实工信部《实施意见》的内在精神,标志着对民资的鼓励逐渐从国家层面落实到地方政府层面,终于进入到实质性推进的阶段。在政策准备就绪的情况下,下一步必须通过试点总结经验,真正探索出民资进入电信业的顺畅道路。
根据武汉市、广东省的文件来看,两者鼓励民资参与电信服务的内容存在差异。武汉市的《意见》称,支持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开展增值电信业务。而广东省政府的《细则》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接入网业务试点、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和其他增值电信业务。两份文件的内容显示出一详一略的特征,而且各自侧重点大不相同。
曾剑秋指出,各地政府的文件内容可能有所差别,但更相信在实践中,鼓励民资进入电信业的种种措施应该不会有太大分歧。况且工信部《实施意见》明确电信业八大领域放行民资,所涉及的进入路径多种多样,地方政府以不同方式加以推进,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总结来说,目前政策基础日益巩固,下一阶段的重点是加快探索步伐,并在探索过程中解决磨合难题。
监管上要防止出现盲目投资
在改革、人口红利的刺激下,国内电信业近十年经历了高速增长的时期,但在靓丽的成绩面前,封闭的思维成为电信业下一步发展的一大阻碍。当前民资已经成长为国民经济的主要增长力量,进入电信业的趋势无法阻挡,而对于电信业来说,这样一股新生力量的加入,在促进竞争格局改变的同时必然也将带来诸多监管问题。
为此,工信部6月底在《实施意见》中开出药方,提出了法制建设、监管建设、完善服务、支持“走出去”以及加强指导和监督等五项保障措施。曾剑秋指出,民资进入电信业本是预期中的政策,但实践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期间可能会暴露出监管方面的新问题,需要更多的细致政策去调节。不过,民资作为市场主体,首先应该对进入电信业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全面评估,权衡自身的优势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防止出现盲目投资现象。
至于工信部列出电信业开放八大领域,内容涵盖业务、资本以及走出去等各个层面,指明民资进入电信业的各种路径。曾剑秋认为,政策设计全面立体,但推进速度最快的应该属于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因为该领域开放最早,运营最为成熟。上个世纪90年代,国内电信业开始放开无线寻呼业务和部分增值业务。进入新世纪,我国顺利加入WTO并允许外资进入国内电信增值业务市场。
另外,监管层鼓励民资以参股形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进而参与电信业决策,推动运营商的决策主体实现多元化。曾剑秋表示,电信业兼有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的特征,其中包含的行业壁垒成为入局的重大考验。考虑到投资回报风险,民资以入股形式进入电信业,操作上相对安全,是民资一项不错的选择。当然,民资也可以尝试进入接入网、驻地网业务,甚至介入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摸索出良好的合作方式。
定位清晰是民资入局关键
作为我国的一项产业政策,鼓励民资进一步进入电信业,其设计初衷是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增长,推动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格局,优化电信业发展的产业环境,从而为用户带来实质性好处。因此,不管具体实践如何演变,落实细则如何多样,这个基本初衷不应扭曲。
曾剑秋分析道,电信业产业链各方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鼓励民资进一步进入电信业,不是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不是民资瓜分三大运营商地盘的过程,而是多方构建健壮的产业生态系统,促进电信业市场蛋糕做大做强,最终实现共赢的过程。
对此,曾剑秋建议民资进入电信业之前,必须做出清晰的市场定位,正确处理民资与电信运营商的关系,以及民资与民资的关系,避免在电信业开放大潮中迷失方向。
其实,电信业开放由来已久,期间部分民营企业产业定位不准,所导致的竞争乱象殷鉴不远。近年无线音乐市场商机浮现,嗅觉灵敏的民资纷纷追逐行业热点,罔顾无线音乐市场的壁垒与惨烈的竞争现实,“一哄而上”短期内迅速转变为“一哄而散”,不能不引起后来者的重视。
曾剑秋指出,民资进入电信业尚未实质破题,从目前来看,初入电信业的民资,普遍需要面对品牌建立难、用户获取成本较高的诸多问题。一直以来,民资与电信业存在隔阂,致使对电信市场的理解不够,而品牌的建立源自于创新的业务内容、丰富的营销经验、完善的分销网络、可靠的售后服务等综合性因素。长远来说,民资建立品牌有助于自身发展,但短期内这并不现实。鉴于三大运营商深度耕耘市场,品牌号召力超越众多分散的民资,建议民资更多地采用合作的方式,与电信运营商共同开拓市场,可以减少一些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