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电信运营商的陕西“共建共享”路
发布时间:2012-08-21 08:34:49 热度:1722
8/21/2012,两年前,陕西省人大代表潘桂萍联合七名代表共同提交的一份建议——《关于电信、广电、移动、联通四家公司实行“一杆多线”的建议》。代表们指出,三大电信运营商与广电为了抢占市场,造成杆线等基础设施的盲目栽设、随意建设,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造成了诸多安全隐患,而且影响了道路等基础社会设施的建设和土地的规模化耕作……
两年多过去了。一串崭新的数字令人兴奋。
全省已累计完成铁塔共建976个,铁塔共享4092个;杆路共建1390公里,杆路共享18138公里;基站共建1299个,基站共享5409个;传输线路共建3589公里,传输线路共享22715公里;通信管道共建1279公里,通信管道共享570公里;室内分布共建138个,室内分布共享164个……
重复建设,光缆利用率仅为30%
2008年,面对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这件利国利民利企的大文章,如何破题着笔,起步艰辛。
11月份,已是寒冬料峭的季节。省通信管理局局长高彩玲带队从陕北黄土高坡的沟沟垴垴,走到陕南秦巴山区的坡坡坎坎,进行了近半个多月的调研。沿路随处看到的是多排电信杆路并列,两三座铁塔矗立,正如老百姓说的:“田里不种庄稼种电杆,山上不栽树木栽铁塔”。
据不完全统计,当时,榆林和汉中两市,仅电信、移动、联通三家电信企业,几年间共投资建设移动基站5315个,铁塔2383座,传输线路28922公里,通信管道2761孔公里,按照一个地区实际需要一张通信基础网计算,移动基站和铁塔重复建设数量超出一倍,光缆和杆路重复建设数量超出三倍。
由于大量的重复建设,造成各公司基础设施利用率普遍偏低,资源闲置。通信光缆利用率仅为30%左右,通信管道利用率也不足50%,60%以上的铁塔仅用了一层平台。按照一公里光缆杆路平均6万元,一座铁塔30万元,一个基站100万元,榆林和汉中仅电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投资就多达40亿元。这笔费用仅是电信企业重复建设多投入的直接费用,还不包括重复建设多占用土地等资源造成的间接损失。
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三家“共建共享”,节约建设投资15亿
共建共享工作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到运营企业的网络安全,具体工作内容十分复杂,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流程,细化考核办法,才能确保工作忙而不乱,有序推进,稳步开展。
2009年,省通信管理局经过调查摸底,精心筛选出基站、杆路、管道等251个项目,将其作为全省第一批共建共享试点项目立项推进,很快即促成共建项目36个,共享项目215个,顺利完成试点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样板示范效果。
在管理局积极组织协调下,电信、移动、联通三家运营商相互签订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作协议,对全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历次分营造成的电信基础设施相互占用,归属不清问题是共建共享工作推进的难点。省通信管理局分三步走攻克难点,首先是对2008年之前联建的通信管道资产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清算;其次是认真核查,对明确属历史遗留的相互占用问题,将其一律纳入共建共享范围;最后是组织协调,对这些历史遗留问题采取补签租用协议或相互进行资产置换的方式解决。
据统计,目前,共建共享工作折合节约建设投资共15亿元左右。
针对地铁、高速公路、机场、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电信基础设施进入,省通信管理局制定了“合作共赢”、“共进共退”的指导原则。具体是:在谈判前,管理局参与,成立项目谈判小组,指派一家公司作为首席谈判代表,代表三家公司统一去谈判,其他任何一家公司不能独家介入。
在西安市地铁2号线无线覆盖系统工程,省通信管理局监督协调,指派联通公司作为三家电信运营公司代表与西安地铁开发公司谈判,取得了圆满成功。地铁公司提出的三家电信运营公司每年交租费1300万元的价格,最终谈判协商为三家公司每年共支付550万元的租费。与此同时,还与地铁公司签订了地铁1号、3号、4号线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自主建设经营的协议。随后,三家电信运营企业在西安世园会项目、郑西高铁项目,潼关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地区不同程度地实现了三家运营商共建共享。
“共进退”语境下,科学破解“五大难题”
省通信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我省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仍面临五个主要问题:一是地市公司共建共享工作开展存在不平衡问题,比如联通与电信,联通与移动之间共建共享合作项目较多,电信与移动之间合作项目较少。二是因三家运营企业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周期不同步,资金投入差别大等原因,造成新建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难以同步考虑和实施。三是受无线信号相互干扰等技术限制,室内分布设施的共建共享指标难以完成。四是已实现共建共享的项目,在产权、维护、配合等方面存在责权不清,经常发生纠纷。五是驻地网建设无强制性标准,小区普遍缺少公用机房等通信基础配套设施,楼宇内开发商不愿建设,物业部门设置进入壁垒,运营企业恶性竞争,造成驻地网通信基础设施共建难,共享难。
今年,省通信管理局将继续坚持重点场所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共进退”原则,在机场、火车站等场所及新建经济区等区域实现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同时,深入落实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租赁结算制度,积极探索第三方建设和维护共建共享设施的新路子、新方法,完善共建共享设施的维护机制,通过建立共建共享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全省电信基础设施电子化、信息化的管理。特别是,加强与地方政府及部门的协调配合,促成全省《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等强制性规范的尽快出台,以制定《陕西省“十二五”宽带网络发展规划》为契机,加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推进力度,在广度上加强与广电、电力、铁路、交通、市政设施等跨行业的共建共享,在深度上重点推进驻地网及推进三网融合后的共建共享,积极探索三网融合下的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办法,拓展共建共享领域,创新共建共享方式方法。
来源:通信产业报
两年多过去了。一串崭新的数字令人兴奋。
全省已累计完成铁塔共建976个,铁塔共享4092个;杆路共建1390公里,杆路共享18138公里;基站共建1299个,基站共享5409个;传输线路共建3589公里,传输线路共享22715公里;通信管道共建1279公里,通信管道共享570公里;室内分布共建138个,室内分布共享164个……
重复建设,光缆利用率仅为30%
2008年,面对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这件利国利民利企的大文章,如何破题着笔,起步艰辛。
11月份,已是寒冬料峭的季节。省通信管理局局长高彩玲带队从陕北黄土高坡的沟沟垴垴,走到陕南秦巴山区的坡坡坎坎,进行了近半个多月的调研。沿路随处看到的是多排电信杆路并列,两三座铁塔矗立,正如老百姓说的:“田里不种庄稼种电杆,山上不栽树木栽铁塔”。
据不完全统计,当时,榆林和汉中两市,仅电信、移动、联通三家电信企业,几年间共投资建设移动基站5315个,铁塔2383座,传输线路28922公里,通信管道2761孔公里,按照一个地区实际需要一张通信基础网计算,移动基站和铁塔重复建设数量超出一倍,光缆和杆路重复建设数量超出三倍。
由于大量的重复建设,造成各公司基础设施利用率普遍偏低,资源闲置。通信光缆利用率仅为30%左右,通信管道利用率也不足50%,60%以上的铁塔仅用了一层平台。按照一公里光缆杆路平均6万元,一座铁塔30万元,一个基站100万元,榆林和汉中仅电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投资就多达40亿元。这笔费用仅是电信企业重复建设多投入的直接费用,还不包括重复建设多占用土地等资源造成的间接损失。
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三家“共建共享”,节约建设投资15亿
共建共享工作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到运营企业的网络安全,具体工作内容十分复杂,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流程,细化考核办法,才能确保工作忙而不乱,有序推进,稳步开展。
2009年,省通信管理局经过调查摸底,精心筛选出基站、杆路、管道等251个项目,将其作为全省第一批共建共享试点项目立项推进,很快即促成共建项目36个,共享项目215个,顺利完成试点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样板示范效果。
在管理局积极组织协调下,电信、移动、联通三家运营商相互签订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作协议,对全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历次分营造成的电信基础设施相互占用,归属不清问题是共建共享工作推进的难点。省通信管理局分三步走攻克难点,首先是对2008年之前联建的通信管道资产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清算;其次是认真核查,对明确属历史遗留的相互占用问题,将其一律纳入共建共享范围;最后是组织协调,对这些历史遗留问题采取补签租用协议或相互进行资产置换的方式解决。
据统计,目前,共建共享工作折合节约建设投资共15亿元左右。
针对地铁、高速公路、机场、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电信基础设施进入,省通信管理局制定了“合作共赢”、“共进共退”的指导原则。具体是:在谈判前,管理局参与,成立项目谈判小组,指派一家公司作为首席谈判代表,代表三家公司统一去谈判,其他任何一家公司不能独家介入。
在西安市地铁2号线无线覆盖系统工程,省通信管理局监督协调,指派联通公司作为三家电信运营公司代表与西安地铁开发公司谈判,取得了圆满成功。地铁公司提出的三家电信运营公司每年交租费1300万元的价格,最终谈判协商为三家公司每年共支付550万元的租费。与此同时,还与地铁公司签订了地铁1号、3号、4号线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自主建设经营的协议。随后,三家电信运营企业在西安世园会项目、郑西高铁项目,潼关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地区不同程度地实现了三家运营商共建共享。
“共进退”语境下,科学破解“五大难题”
省通信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我省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仍面临五个主要问题:一是地市公司共建共享工作开展存在不平衡问题,比如联通与电信,联通与移动之间共建共享合作项目较多,电信与移动之间合作项目较少。二是因三家运营企业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周期不同步,资金投入差别大等原因,造成新建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难以同步考虑和实施。三是受无线信号相互干扰等技术限制,室内分布设施的共建共享指标难以完成。四是已实现共建共享的项目,在产权、维护、配合等方面存在责权不清,经常发生纠纷。五是驻地网建设无强制性标准,小区普遍缺少公用机房等通信基础配套设施,楼宇内开发商不愿建设,物业部门设置进入壁垒,运营企业恶性竞争,造成驻地网通信基础设施共建难,共享难。
今年,省通信管理局将继续坚持重点场所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共进退”原则,在机场、火车站等场所及新建经济区等区域实现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同时,深入落实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租赁结算制度,积极探索第三方建设和维护共建共享设施的新路子、新方法,完善共建共享设施的维护机制,通过建立共建共享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全省电信基础设施电子化、信息化的管理。特别是,加强与地方政府及部门的协调配合,促成全省《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等强制性规范的尽快出台,以制定《陕西省“十二五”宽带网络发展规划》为契机,加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推进力度,在广度上加强与广电、电力、铁路、交通、市政设施等跨行业的共建共享,在深度上重点推进驻地网及推进三网融合后的共建共享,积极探索三网融合下的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办法,拓展共建共享领域,创新共建共享方式方法。
来源:通信产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