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光纤入户 下月起不再缴纳初装费
发布时间:2012-06-01 11:59:48 热度:1499
6/1/2012,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信委等5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山东省光纤到户建设的意见》,为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减少住宅小区、商住楼信息基础设施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从今年7月1日起,新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全面启动实施光纤到户,用户使用时不需再缴初装费,这也就意味着困扰业主们的上网最后一公里难题将得到解决。
山东省规定,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满足广大用户使用信息设施的需要,住宅小区、商住楼应同步建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建设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商住楼的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相关专业运营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收取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内已纳入项目概算的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安装建设费用。
自2012年7月起,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等,应全达到光纤到户要求。省质监局要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抓紧制定出台《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设计规范》《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验收规范》。
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等建设项目涉及的信息传输线路、集中配线交接间、电力配套等设施,应由相关专业运营企业共享使用。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广电、电信运营单位不得就接入、使用信息配套设施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各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自由选择信息运营企业服务的权利。
据悉,2012年,山东省将新增光纤到户覆盖家庭超过160万户;总体提升山东省固定宽带用户的接入速率,宽带应用进一步推广和普及。到2015年,城市互联网接入宽带能力超过20M,农村超过4M;东部发达城市接入宽带能力达到100M。
山东省规定,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满足广大用户使用信息设施的需要,住宅小区、商住楼应同步建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建设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商住楼的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相关专业运营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收取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内已纳入项目概算的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安装建设费用。
自2012年7月起,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等,应全达到光纤到户要求。省质监局要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抓紧制定出台《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设计规范》《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验收规范》。
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等建设项目涉及的信息传输线路、集中配线交接间、电力配套等设施,应由相关专业运营企业共享使用。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广电、电信运营单位不得就接入、使用信息配套设施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各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自由选择信息运营企业服务的权利。
据悉,2012年,山东省将新增光纤到户覆盖家庭超过160万户;总体提升山东省固定宽带用户的接入速率,宽带应用进一步推广和普及。到2015年,城市互联网接入宽带能力超过20M,农村超过4M;东部发达城市接入宽带能力达到1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