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为什么又是华为?
发布时间:2010-07-23 08:52:45 热度:1682
7/23/2010, “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十九世纪英国首相帕麦斯顿的这句名言,放之今日商业世界亦恰当不过。
摩托罗拉于上周在美国控告深圳华为技术公司盗窃其商业秘密。摩托罗拉在起诉书中表示,华为通过多位摩托罗拉的前华裔职员,获得了摩托罗拉在手机网络设备方面的详细机密信息。
华为官方昨日向南都回应称,摩托罗拉的起诉“毫无道理并且完全没有法律依据”。针对指控,华为将积极捍卫自己的名誉和权利。
值得玩味的是,华为与摩托罗拉曾有过一段“蜜月合作期”———2006年,双方在上海联合成立全球3G研发中心;摩托罗拉的W CDM A设备此前也多依赖华为供应,互利共赢。但当诺基亚西门子成为摩托罗拉无线业务买家后,摩托罗拉竟倒戈一击。
长达10年的盗窃计划?
摩托罗拉在美国伊利诺斯州北区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盗窃商业秘密罪。摩托罗拉称,华为在长达10年的时间中,与10多名摩托罗拉员工合谋窃取了其手机网络设备方面的详细机密信息。
摩托罗拉的起诉书充满了“商界谍战”的味道,将华为的行为称作是“精心策划的、窃取摩托罗拉最新技术的秘密计划”。
据披露,起诉书中列出的10多位涉案人都是摩托罗拉的前员工,且大部分为华裔。其中,曾任摩托罗拉高级工程师的潘少伟(音译)被指在摩托罗拉工作期间,向华为董事长任正非“秘密汇报”多年。
潘少伟从1994年开始在摩托罗拉工作。起诉书称,潘少伟在2001年结识任正非,并在2002年8月向任正非汇报了巴西、印度等市场对摩托罗拉部分最新产品的反应。潘少伟还提议,“如果我们的计划能够顺利进行,我们将计划成立Lem ko,它将独立于摩托罗拉”。
Lemko公司于2003年成立。潘少伟在2004年4月从摩托罗拉辞职,随后担任Lem ko首席技术官。对此,摩托罗拉认为,潘少伟“抱着从摩托罗拉获得商业机密的想法”,帮助建立了Lemko,试图从摩托罗拉窃取更多的商业秘密。(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在起诉书中,摩托罗拉列举了潘少伟的诸多“可疑行迹”。2003年,潘少伟带着摩托罗拉的另外两位软件工程师在中国拜访了华为的副总裁侯金龙和任正非。而2009年,法院下令潘少伟交出家中电脑里的内容,但其试图将电脑内容毁掉。
“我们与Lemko公司之间没有超越经销商协议之外的任何关系。”华为官方向南都回应表示,摩托罗拉的起诉毫无道理并且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华为与摩托罗拉公司和Lemko公司均签有协议,允许两者转售华为的无线基站设备。”对于起诉,华为表态称,将积极捍卫自己的名誉和权利。
Lemko也辩称摩托罗拉对它进行不实指控,目的是令其破产,接手它的专利技术。被一同起诉的Lemko营销副总裁菲·沃里克说:“所有的指控都是荒谬和错误的,起诉书中提到的很多人在加入Lemko公司前已经离开摩托罗拉多年。”
蜜月不再摩托罗拉倒戈
华为与摩托罗拉曾拥有过一段“蜜月合作期”,在摩托罗拉分拆变卖之际,华为还是其潜在买家并参与竞购,不料今日却反目至对簿公堂。
记者获悉,摩托罗拉的WCDMA设备此前几乎全部通过OEM(代工生产)方式由华为供应,摩托罗拉自行研发生产的仅是GSM和CDMA的无线接入部分。摩托罗拉依赖华为的设备支持向主流WCDMA供应商挺进,而华为也借道摩托罗拉提升设备供应业务,同时扩展在国际3G市场的份额,双方“互利共赢”。
在中国联通2009年的WCDMA网络招标中,摩托罗拉采用O EM华为设备的方式参与竞标。最终,“华为+摩托罗拉”获得了30.6%的市场份额,拔得头筹。
去年8月,摩托罗拉拿下越南第二大移动运营商Vinaphone的WCDMA大单,业界还将其视作华为的利好消息。
更早的2006年,国内3G网络的建设还未大规模铺开,而摩托罗拉与华为已经在上海联合成立了全球3G研发中心,意在满足未来的移动运营商需求。作为在3G标准领域投入的重要举措,华为和摩托罗拉各自派出研发人员,在网络架构、产品解决方案以及工程服务方面共同展开一系列的研发计划。彼时,摩托罗拉盛赞华为的研发实力“日益增长”,华为也将摩托罗拉视为“最佳合作伙伴”。赞赏之语言犹在耳,一纸诉状却打破融洽。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摩托罗拉考虑将网络业务出售给华为时,曾停止追究过上述“商业盗窃案”;但当诺基亚西门子最终成为摩托罗拉无线业务买家后,摩托罗拉又开始了对华为的诉讼。
电信行业专家付亮称,目前无法判断此次诉讼是否与诺西存在必然联系。“也可能是诺西在与摩托罗拉的交易谈判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和隐患。然后通过诉讼来理清各自的利益关系。”
华为内部人士对摩托罗拉的“倒戈”则极为气愤,“摩托罗拉很多产品线都是华为在研发、生产,摩托罗拉只是做销售”,“要不是我们帮他们OEM,他们早完蛋了。”
为什么又是华为?
在我国通信业界,华为是耀眼的明星,也是“命途多舛”的典型。在国外市场开疆拓土,华为连连遭遇贸易壁垒,而对其技术侵权、剽窃的指责也不绝于耳。
2003年,思科系统有限公司控告华为侵权。在长达77页的起诉书中,思科指控华为盗用了其路由器操作系统源代码等相关专利技术。不过,最终该案以和解告终。思科撤诉,华为则同意修改其命令行界面、用户手册、帮助界面和部分源代码。
而去年,华为在质疑声中“客场”击败爱立信,拿到瑞典运营商N et4m obility的合同,参加瑞典4G LTE网络的建设。在此之前,华为就面对“技术剽窃”的指责压力。时任华为瑞典公司总经理的陈浩出面否认这一说法,并表示,华为在LTE领域的专利数量排在全球第三位。
“华为频频陷入这种纠纷和其近几年在国际上迅猛的扩张速度有一定关系。”付亮说,他认为没有上市的华为在财务结构、管理团队和人力资源方面属于半公开的状态。这种“神秘感”在其迅速扩张的阶段很容易招来非议。
付亮认为,无论在立项数量还是质量和产权保护方面,“华为都已经做得很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统计也显示,2008年华为提交了1737项PCT国际专利申请,成为全球申请量最大的企业。华为内部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你看看我们申请的专利数量,再比较下他们的,到底谁在剽窃,一目了然。”
摩托罗拉(中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摩托罗拉公司对于尚未结束的诉讼不予评价,但将积极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此次诉讼涉及三家公司之间的商业分歧。摩托罗拉公司对于中国有长期承诺,已经与包括政府、客户、供应商、分销商等本地合作伙伴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
作为创新驱动型的公司,摩托罗拉非常重视创新,不论其来自哪个国家。摩托罗拉在中国建立了一流的研发力量,以便推动创新、培养人才、开发新技术。摩托罗拉公司期望继续发展与中国各方建立的良好关系,并妥善解决此次诉讼。
华为:毫无根据的指控
摩托罗拉的起诉是毫无道理并且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针对这些毫无根据的指控,华为将积极捍卫自己的名誉和权利。此外,作为一个全球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的积极参与者和重要贡献者,华为非常尊重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利,并亦将秉持同样的精神,竭力维护自己辛苦建立的知识产权。
华为与摩托罗拉公司签有协议,允许摩托罗拉转售华为的无线通信设备。华为与Lemko公司也签有OEM协议,允许Lemko转售华为的无线基站设备,我们与L em ko公司之间没有超越经销商协议之外的任何关系。(南都记者 汪小星 实习生沈云芳,南都记者方南对此文亦有贡献)
摩托罗拉于上周在美国控告深圳华为技术公司盗窃其商业秘密。摩托罗拉在起诉书中表示,华为通过多位摩托罗拉的前华裔职员,获得了摩托罗拉在手机网络设备方面的详细机密信息。
华为官方昨日向南都回应称,摩托罗拉的起诉“毫无道理并且完全没有法律依据”。针对指控,华为将积极捍卫自己的名誉和权利。
值得玩味的是,华为与摩托罗拉曾有过一段“蜜月合作期”———2006年,双方在上海联合成立全球3G研发中心;摩托罗拉的W CDM A设备此前也多依赖华为供应,互利共赢。但当诺基亚西门子成为摩托罗拉无线业务买家后,摩托罗拉竟倒戈一击。
长达10年的盗窃计划?
摩托罗拉在美国伊利诺斯州北区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盗窃商业秘密罪。摩托罗拉称,华为在长达10年的时间中,与10多名摩托罗拉员工合谋窃取了其手机网络设备方面的详细机密信息。
摩托罗拉的起诉书充满了“商界谍战”的味道,将华为的行为称作是“精心策划的、窃取摩托罗拉最新技术的秘密计划”。
据披露,起诉书中列出的10多位涉案人都是摩托罗拉的前员工,且大部分为华裔。其中,曾任摩托罗拉高级工程师的潘少伟(音译)被指在摩托罗拉工作期间,向华为董事长任正非“秘密汇报”多年。
潘少伟从1994年开始在摩托罗拉工作。起诉书称,潘少伟在2001年结识任正非,并在2002年8月向任正非汇报了巴西、印度等市场对摩托罗拉部分最新产品的反应。潘少伟还提议,“如果我们的计划能够顺利进行,我们将计划成立Lem ko,它将独立于摩托罗拉”。
Lemko公司于2003年成立。潘少伟在2004年4月从摩托罗拉辞职,随后担任Lem ko首席技术官。对此,摩托罗拉认为,潘少伟“抱着从摩托罗拉获得商业机密的想法”,帮助建立了Lemko,试图从摩托罗拉窃取更多的商业秘密。(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在起诉书中,摩托罗拉列举了潘少伟的诸多“可疑行迹”。2003年,潘少伟带着摩托罗拉的另外两位软件工程师在中国拜访了华为的副总裁侯金龙和任正非。而2009年,法院下令潘少伟交出家中电脑里的内容,但其试图将电脑内容毁掉。
“我们与Lemko公司之间没有超越经销商协议之外的任何关系。”华为官方向南都回应表示,摩托罗拉的起诉毫无道理并且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华为与摩托罗拉公司和Lemko公司均签有协议,允许两者转售华为的无线基站设备。”对于起诉,华为表态称,将积极捍卫自己的名誉和权利。
Lemko也辩称摩托罗拉对它进行不实指控,目的是令其破产,接手它的专利技术。被一同起诉的Lemko营销副总裁菲·沃里克说:“所有的指控都是荒谬和错误的,起诉书中提到的很多人在加入Lemko公司前已经离开摩托罗拉多年。”
蜜月不再摩托罗拉倒戈
华为与摩托罗拉曾拥有过一段“蜜月合作期”,在摩托罗拉分拆变卖之际,华为还是其潜在买家并参与竞购,不料今日却反目至对簿公堂。
记者获悉,摩托罗拉的WCDMA设备此前几乎全部通过OEM(代工生产)方式由华为供应,摩托罗拉自行研发生产的仅是GSM和CDMA的无线接入部分。摩托罗拉依赖华为的设备支持向主流WCDMA供应商挺进,而华为也借道摩托罗拉提升设备供应业务,同时扩展在国际3G市场的份额,双方“互利共赢”。
在中国联通2009年的WCDMA网络招标中,摩托罗拉采用O EM华为设备的方式参与竞标。最终,“华为+摩托罗拉”获得了30.6%的市场份额,拔得头筹。
去年8月,摩托罗拉拿下越南第二大移动运营商Vinaphone的WCDMA大单,业界还将其视作华为的利好消息。
更早的2006年,国内3G网络的建设还未大规模铺开,而摩托罗拉与华为已经在上海联合成立了全球3G研发中心,意在满足未来的移动运营商需求。作为在3G标准领域投入的重要举措,华为和摩托罗拉各自派出研发人员,在网络架构、产品解决方案以及工程服务方面共同展开一系列的研发计划。彼时,摩托罗拉盛赞华为的研发实力“日益增长”,华为也将摩托罗拉视为“最佳合作伙伴”。赞赏之语言犹在耳,一纸诉状却打破融洽。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摩托罗拉考虑将网络业务出售给华为时,曾停止追究过上述“商业盗窃案”;但当诺基亚西门子最终成为摩托罗拉无线业务买家后,摩托罗拉又开始了对华为的诉讼。
电信行业专家付亮称,目前无法判断此次诉讼是否与诺西存在必然联系。“也可能是诺西在与摩托罗拉的交易谈判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和隐患。然后通过诉讼来理清各自的利益关系。”
华为内部人士对摩托罗拉的“倒戈”则极为气愤,“摩托罗拉很多产品线都是华为在研发、生产,摩托罗拉只是做销售”,“要不是我们帮他们OEM,他们早完蛋了。”
为什么又是华为?
在我国通信业界,华为是耀眼的明星,也是“命途多舛”的典型。在国外市场开疆拓土,华为连连遭遇贸易壁垒,而对其技术侵权、剽窃的指责也不绝于耳。
2003年,思科系统有限公司控告华为侵权。在长达77页的起诉书中,思科指控华为盗用了其路由器操作系统源代码等相关专利技术。不过,最终该案以和解告终。思科撤诉,华为则同意修改其命令行界面、用户手册、帮助界面和部分源代码。
而去年,华为在质疑声中“客场”击败爱立信,拿到瑞典运营商N et4m obility的合同,参加瑞典4G LTE网络的建设。在此之前,华为就面对“技术剽窃”的指责压力。时任华为瑞典公司总经理的陈浩出面否认这一说法,并表示,华为在LTE领域的专利数量排在全球第三位。
“华为频频陷入这种纠纷和其近几年在国际上迅猛的扩张速度有一定关系。”付亮说,他认为没有上市的华为在财务结构、管理团队和人力资源方面属于半公开的状态。这种“神秘感”在其迅速扩张的阶段很容易招来非议。
付亮认为,无论在立项数量还是质量和产权保护方面,“华为都已经做得很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统计也显示,2008年华为提交了1737项PCT国际专利申请,成为全球申请量最大的企业。华为内部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你看看我们申请的专利数量,再比较下他们的,到底谁在剽窃,一目了然。”
摩托罗拉(中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摩托罗拉公司对于尚未结束的诉讼不予评价,但将积极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此次诉讼涉及三家公司之间的商业分歧。摩托罗拉公司对于中国有长期承诺,已经与包括政府、客户、供应商、分销商等本地合作伙伴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
作为创新驱动型的公司,摩托罗拉非常重视创新,不论其来自哪个国家。摩托罗拉在中国建立了一流的研发力量,以便推动创新、培养人才、开发新技术。摩托罗拉公司期望继续发展与中国各方建立的良好关系,并妥善解决此次诉讼。
华为:毫无根据的指控
摩托罗拉的起诉是毫无道理并且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针对这些毫无根据的指控,华为将积极捍卫自己的名誉和权利。此外,作为一个全球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的积极参与者和重要贡献者,华为非常尊重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利,并亦将秉持同样的精神,竭力维护自己辛苦建立的知识产权。
华为与摩托罗拉公司签有协议,允许摩托罗拉转售华为的无线通信设备。华为与Lemko公司也签有OEM协议,允许Lemko转售华为的无线基站设备,我们与L em ko公司之间没有超越经销商协议之外的任何关系。(南都记者 汪小星 实习生沈云芳,南都记者方南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