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陈少华、朱武祥、乔文骏三名独立董事辞职
发布时间:2009-07-24 09:27:39 热度:1455
7/24/2009,C114,中兴通讯(000063/763)今日公告称,陈少华、朱武祥、乔文骏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陈少华先生、朱武祥先生及乔文骏先生任期于2009年7月21日六年届满。因任职期限满六年达到法定最长任职期限,独立董事陈少华先生、朱武祥先生、乔文骏先生已于2009年7月21日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上述三位独立董事担任的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自辞去董事职务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具体如下:
1、陈少华先生担任的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自辞去董事职务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朱武祥先生担任的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自辞去董事职务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3、乔文骏先生担任的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自辞去董事职务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为完善公司治理,符合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委员人数的要求,董事会拟增补两名提名委员会委员、三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和两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增补选举独立董事陈乃蔚先生和魏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增补选举独立董事曲晓辉女士、陈乃蔚先生和魏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增补选举独立董事曲晓辉女士和魏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陈少华先生、朱武祥先生及乔文骏先生任期于2009年7月21日六年届满。因任职期限满六年达到法定最长任职期限,独立董事陈少华先生、朱武祥先生、乔文骏先生已于2009年7月21日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上述三位独立董事担任的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自辞去董事职务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具体如下:
1、陈少华先生担任的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自辞去董事职务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朱武祥先生担任的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自辞去董事职务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3、乔文骏先生担任的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自辞去董事职务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为完善公司治理,符合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委员人数的要求,董事会拟增补两名提名委员会委员、三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和两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增补选举独立董事陈乃蔚先生和魏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增补选举独立董事曲晓辉女士、陈乃蔚先生和魏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增补选举独立董事曲晓辉女士和魏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