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财务造假案被指避重就轻 进行误导性披露
发布时间:2008-10-20 14:58:18 热度:1537
10/20/2008,根据中兴通讯10月7日发布的公告,在财政部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中兴通讯被查出6大财务问题。为此,中兴通讯被罚款16万元,补交税收380万元。
继2007年爆出公司高管周苏苏违规买卖自家股票之后,中兴通讯(000063,SZ)近日再爆财务丑闻。
根据中兴通讯10月7日发布的公告,在财政部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中兴通讯被查出6大财务问题。为此,中兴通讯被罚款16万元,补交税收380万元。
知名会计学教师夏草表示,16万元的罚款较高,说明违规行为性质严重。但从中兴通讯的公告来看,避重就轻,没有如实披露违规事实。而中兴通讯证券事务代表李菲则表示,公司公告真实、准确,一切财务数据都以公告为准。
避重就轻进行误导性披露?
中兴通讯被检查出来有6大问题,包括财务报表编制、营业收入核算、个税返还手续费核算、成本费用核算、国债专项资金核算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问题:
(1)财务报表编制方面,主要存在集团内部往来未完全合并抵销以及报表科目重分类列报的问题;
(2)营业收入核算方面,主要存在建造合同预算总成本不能可靠确定情况下需按成本补偿法结转收入的问题;
(3)个税返还手续费核算方面,主要存在未按相关规定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问题;
(4)成本费用核算方面,主要存在研发费用预提不当、预提促销费结余未作调整的问题;
(5)国债专项资金核算方面,主要存在未及时向有关部门书面请示以明确项目建设的国家资本金账务处理问题;
(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方面,主要存在部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准确性与及时性的问题。
夏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中兴通讯的公告来看,具体的违规事实表述非常模糊,字面上看这6大问题并非会计上的重大失误或违法。但是,财政部对其处罚非常重,因此中兴通讯可能存在“误导性”披露。
一位在上市公司财务部工作的王姓先生表示,如果公司在财务上存在一些小问题,一般来说是要求整改,或者通报批评。即使罚款,都是象征性的,一般不超过10万。例如,华盛达(600687)在9月3日公布的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为虚计收入650万元等行为,财政部给予通报并罚款10万元的处罚。
财政部监督监察局的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财政部向公司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根据《会计法》决定处罚的形式。一般而言,如果公司存在多个问题,以重大问题为主进行处罚。但各地专员办可能略有不同,有些采取累加的方式罚款。
记者翻阅了《会计法》,单项违法罚款的最高金额是10万元以下。中兴通讯罚款16万,至少对其两项以上重大违规事实进行了处罚。
根据财政部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四号),在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财政部共对1092户企事业单位依法给予调账、补税、罚款等处理处罚,共查补税款10.7亿元、收缴罚款2152万元。每一户企事业单位平均罚款不到2万元,中兴通讯被罚款16万元,是平均数值8倍之多。
“毫无疑问,16万的处罚非常重,中兴通讯披露的违规事实避重就轻,如多计的成本费用具体金额是多少,都没有公开。”夏草认为,“如果是一个负责任的公司,应该全文披露财政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不是让公众去猜测。”
一个事实是,在财政部驻深圳财政监察专员办于2008年4月22日至7月11日检查期间,中兴通讯补缴了380万税款,但是并没有公告。三个月之后,即10月7日,中兴通讯才一并公告。
财政部驻深圳财政监察专员办二处副处长张邓接受记者采访认为,行政处罚通知书非常明确,如何公告是公司的事情。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会计法》立法专家刘燕表示,违规行为是大是小,一是看违规性质,另一个就是违规金额。但可惜,中兴通讯并没有公告每一项违规行为涉及到多少金额。
根据中兴通讯的公告,违规行为对利润的影响是调增2.42%。对此,刘燕表示,它在5%的可容忍范围内,没有对投资者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因此不构成虚假陈述。但是它违反了会计秩序,企业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中央政法大学一位刑法专家认为,如果违规更严重,企业的负责人则也需要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这位专家同时认为,是否涉及更严重违规,需要公安部证券犯罪侦察机构来调查认证。
是有意而为还是会计水平不行?
记者致电中兴通讯时,其证券部人士表示,虽然罚款16万元、补缴税收380万元,但是公司利润并不受影响,反而增加了3000万元。从结果上来看,是因为中兴通讯执行了严谨、保守的财务政策,自我要求更严格,才导致会计差错。
一位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士对记者表示,会计准则中有谨慎性的原则,就是指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谨慎,但是从中兴通讯被查出的六大问题上看,恰恰是没有遵守谨慎、保守的处理方法,才可能出现的问题。他举例说,内部交易可能会带来两个子公司收入、利润的增加,但是中兴通讯在财务报表编制方面,集团内部往来并没有完全合并抵消,这恰恰是不严谨的做法。
招商证券通信行业资深分析师表示,中兴通讯2007年营收347.77亿元,净利润12.52亿元,此次调整的利润仅占总利润的2.42%,比例非常小。客观来讲,中兴通讯不可能是故意将利润做少,只是在收入确认、费用计提等方面,存在一些差错。
更有分析师表示,会计准则本身就存在弹性,可能是公司会计人员对会计准则理解的问题,会计人员可能不是有意为之,而是疏忽所致。
但是在上市公司财务部工作的王先生表示,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得非常死,既然抽查出来有问题,那就一定是有证据可以证明,不存在弹性。比如集团合并报表项目未完全合并交易,当然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中兴通讯存在的其它问题,除了个税返还手续费之外,根本不存在争议。
在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这两大影响利润的重要科目中,中兴通讯均出现了问题:在营业收入核算方面,建造合同预算总成本不能可靠确定情况下,没有按照成本补偿法结转收入;在成本费用核算方面,研发费用预提不当、预提促销费结余不调整。
王先生对此分析说,如果公司没有操纵利润的嫌疑,只能说明其会计水平不高,公司治理水平有限。在王先生看来,中兴通讯存在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问题,部分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及时调整、及时纳税,已经涉嫌逃税了。
中兴通讯董事会公告表示,公司将以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契机,切实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准则,从而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记者通过电话和短信多次联系中兴通讯董秘冯健雄,但截止到记者发稿前对方一直未回复。
中兴通讯证券事务代表李菲表示,公司公告真实、准确,一切财务数据都以公告为准。她强调,公司公告是经过证监会审核过的。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兴通讯因为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问题受到财政部处罚,将在3年内不得再融资。不过,中兴通讯已经在今年初成功发行了40亿元的可转债。
对于中兴通讯财务造假真相,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来源:证券日报)
继2007年爆出公司高管周苏苏违规买卖自家股票之后,中兴通讯(000063,SZ)近日再爆财务丑闻。
根据中兴通讯10月7日发布的公告,在财政部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中兴通讯被查出6大财务问题。为此,中兴通讯被罚款16万元,补交税收380万元。
知名会计学教师夏草表示,16万元的罚款较高,说明违规行为性质严重。但从中兴通讯的公告来看,避重就轻,没有如实披露违规事实。而中兴通讯证券事务代表李菲则表示,公司公告真实、准确,一切财务数据都以公告为准。
避重就轻进行误导性披露?
中兴通讯被检查出来有6大问题,包括财务报表编制、营业收入核算、个税返还手续费核算、成本费用核算、国债专项资金核算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问题:
(1)财务报表编制方面,主要存在集团内部往来未完全合并抵销以及报表科目重分类列报的问题;
(2)营业收入核算方面,主要存在建造合同预算总成本不能可靠确定情况下需按成本补偿法结转收入的问题;
(3)个税返还手续费核算方面,主要存在未按相关规定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问题;
(4)成本费用核算方面,主要存在研发费用预提不当、预提促销费结余未作调整的问题;
(5)国债专项资金核算方面,主要存在未及时向有关部门书面请示以明确项目建设的国家资本金账务处理问题;
(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方面,主要存在部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准确性与及时性的问题。
夏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中兴通讯的公告来看,具体的违规事实表述非常模糊,字面上看这6大问题并非会计上的重大失误或违法。但是,财政部对其处罚非常重,因此中兴通讯可能存在“误导性”披露。
一位在上市公司财务部工作的王姓先生表示,如果公司在财务上存在一些小问题,一般来说是要求整改,或者通报批评。即使罚款,都是象征性的,一般不超过10万。例如,华盛达(600687)在9月3日公布的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为虚计收入650万元等行为,财政部给予通报并罚款10万元的处罚。
财政部监督监察局的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财政部向公司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根据《会计法》决定处罚的形式。一般而言,如果公司存在多个问题,以重大问题为主进行处罚。但各地专员办可能略有不同,有些采取累加的方式罚款。
记者翻阅了《会计法》,单项违法罚款的最高金额是10万元以下。中兴通讯罚款16万,至少对其两项以上重大违规事实进行了处罚。
根据财政部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四号),在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财政部共对1092户企事业单位依法给予调账、补税、罚款等处理处罚,共查补税款10.7亿元、收缴罚款2152万元。每一户企事业单位平均罚款不到2万元,中兴通讯被罚款16万元,是平均数值8倍之多。
“毫无疑问,16万的处罚非常重,中兴通讯披露的违规事实避重就轻,如多计的成本费用具体金额是多少,都没有公开。”夏草认为,“如果是一个负责任的公司,应该全文披露财政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不是让公众去猜测。”
一个事实是,在财政部驻深圳财政监察专员办于2008年4月22日至7月11日检查期间,中兴通讯补缴了380万税款,但是并没有公告。三个月之后,即10月7日,中兴通讯才一并公告。
财政部驻深圳财政监察专员办二处副处长张邓接受记者采访认为,行政处罚通知书非常明确,如何公告是公司的事情。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会计法》立法专家刘燕表示,违规行为是大是小,一是看违规性质,另一个就是违规金额。但可惜,中兴通讯并没有公告每一项违规行为涉及到多少金额。
根据中兴通讯的公告,违规行为对利润的影响是调增2.42%。对此,刘燕表示,它在5%的可容忍范围内,没有对投资者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因此不构成虚假陈述。但是它违反了会计秩序,企业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中央政法大学一位刑法专家认为,如果违规更严重,企业的负责人则也需要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这位专家同时认为,是否涉及更严重违规,需要公安部证券犯罪侦察机构来调查认证。
是有意而为还是会计水平不行?
记者致电中兴通讯时,其证券部人士表示,虽然罚款16万元、补缴税收380万元,但是公司利润并不受影响,反而增加了3000万元。从结果上来看,是因为中兴通讯执行了严谨、保守的财务政策,自我要求更严格,才导致会计差错。
一位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士对记者表示,会计准则中有谨慎性的原则,就是指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谨慎,但是从中兴通讯被查出的六大问题上看,恰恰是没有遵守谨慎、保守的处理方法,才可能出现的问题。他举例说,内部交易可能会带来两个子公司收入、利润的增加,但是中兴通讯在财务报表编制方面,集团内部往来并没有完全合并抵消,这恰恰是不严谨的做法。
招商证券通信行业资深分析师表示,中兴通讯2007年营收347.77亿元,净利润12.52亿元,此次调整的利润仅占总利润的2.42%,比例非常小。客观来讲,中兴通讯不可能是故意将利润做少,只是在收入确认、费用计提等方面,存在一些差错。
更有分析师表示,会计准则本身就存在弹性,可能是公司会计人员对会计准则理解的问题,会计人员可能不是有意为之,而是疏忽所致。
但是在上市公司财务部工作的王先生表示,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得非常死,既然抽查出来有问题,那就一定是有证据可以证明,不存在弹性。比如集团合并报表项目未完全合并交易,当然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中兴通讯存在的其它问题,除了个税返还手续费之外,根本不存在争议。
在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这两大影响利润的重要科目中,中兴通讯均出现了问题:在营业收入核算方面,建造合同预算总成本不能可靠确定情况下,没有按照成本补偿法结转收入;在成本费用核算方面,研发费用预提不当、预提促销费结余不调整。
王先生对此分析说,如果公司没有操纵利润的嫌疑,只能说明其会计水平不高,公司治理水平有限。在王先生看来,中兴通讯存在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问题,部分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及时调整、及时纳税,已经涉嫌逃税了。
中兴通讯董事会公告表示,公司将以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契机,切实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准则,从而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记者通过电话和短信多次联系中兴通讯董秘冯健雄,但截止到记者发稿前对方一直未回复。
中兴通讯证券事务代表李菲表示,公司公告真实、准确,一切财务数据都以公告为准。她强调,公司公告是经过证监会审核过的。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兴通讯因为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问题受到财政部处罚,将在3年内不得再融资。不过,中兴通讯已经在今年初成功发行了40亿元的可转债。
对于中兴通讯财务造假真相,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