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2007年发放2张WiMAX全区牌照
发布时间:2006-12-05 12:19:55 热度:1323
不支持该视频12/5/2006,Digitimes记者钟惠玲台北报道,台湾交通部4日公布2007年6月发放2张全区WiMAX执照计画,但保留频段不排除未来发放分区执照,至于公民两用频段释出让M-Taiwan计画得标厂商测试构想则可能泡汤。尽管交通部仍将于11日举办公听会,然2张WiMAX全区执照规划似乎已大势底定,这对于台湾未来WiMAX服务市场发展影响极大,但目前看来却存有电信巨人恐将更庞大的隐忧。
交通部4日指出,针对业界最关切的执照采分区或全区发放及张数,现规划为全区释出2张执照,理由是参照行动业务开放经验,若无线宽频接取业务执照采分区经营执照发放,会造成漫游协商、干扰等问题,分区业者无法回避经济规模考验,与全区业者竞争,且该业务与3G业务呈现高度竞争关系,而3G是全区执照,如果无线宽频接取业务执照采分区执照发放,同时释出家数过多,在技术尚未成熟之际,可能造成过多业者蒙受损失。
交通部预定2007年6月发照,2.5~2.69GHz频段共190MHz中先发出2张全区分时双工(Time Division Duplex;TDD)执照各得30MHz频宽,执照年限10年,另外60MHz保留频段则暂定3种构想方案,一是释出2张全区分频双工(Frequency Division Duplex;FDD)执照,或1张全区FDD执照加上北中南区各1张相同频率的分区FDD执照,每张执照各得30MHz频宽;二是比照第一案规划,但改成TDD执照;三是释出让其它业务如IMT2000或卫星通信使用。
至于剩下70MHz公民两用频段,原本交通部规划可供M-Taiwan计画厂商测试使用,不过,交通部与经济部于1日就此问题开会研商,后者希望M-Taiwan计画厂商能优先取得WiMAX商用执照而非实验执照,但交通部目前没有这项规划,该构想最后恐无疾而终。
部份电信业者指出,交通部规划全区执照的理由在于WiMAX与3G技术高度竞争,既然3G执照采全区发放,WiMAX执照亦应比照办理,否则不利于其竞争,这样理由有些牵强,因为WiMAX服务发展也可能走向专攻数据服务,与ADSL等技术竞争,至于VOIP服务只要上得了网,就有无数应用唾手可得,反观3G数据服务发展目前看来并不顺遂。
部份业者表示,交通部认为分区执照业者无法面对全区经营者竞争,这个观点是来自于先前行动电话市场发展的推论,但当初市场是同时有全区又有分区业者的状态,况且交通部又在后续频段规划方案中,不排除释出分区执照,若按照先前推断逻辑,那么后来拿到分区执照的业者,又如何能对抗先前已拿到全区执照的业者?
此外,在相关技术尚未完全成熟时发照,本就应考量初期规模不会太大,尽量让有意竞标的业者有尝试与测试机会,若规划张数过少,恐怕只会落得财团垄断局面,最后结果恐怕就是既有电信巨人未来规模将更庞大!再者先期若能规划分区执照,虽然往后业者间可能还是会整并,但这是市场发展所趋,业者透过购并加强竞争力,并无损于最初用意。
交通部4日指出,针对业界最关切的执照采分区或全区发放及张数,现规划为全区释出2张执照,理由是参照行动业务开放经验,若无线宽频接取业务执照采分区经营执照发放,会造成漫游协商、干扰等问题,分区业者无法回避经济规模考验,与全区业者竞争,且该业务与3G业务呈现高度竞争关系,而3G是全区执照,如果无线宽频接取业务执照采分区执照发放,同时释出家数过多,在技术尚未成熟之际,可能造成过多业者蒙受损失。
交通部预定2007年6月发照,2.5~2.69GHz频段共190MHz中先发出2张全区分时双工(Time Division Duplex;TDD)执照各得30MHz频宽,执照年限10年,另外60MHz保留频段则暂定3种构想方案,一是释出2张全区分频双工(Frequency Division Duplex;FDD)执照,或1张全区FDD执照加上北中南区各1张相同频率的分区FDD执照,每张执照各得30MHz频宽;二是比照第一案规划,但改成TDD执照;三是释出让其它业务如IMT2000或卫星通信使用。
至于剩下70MHz公民两用频段,原本交通部规划可供M-Taiwan计画厂商测试使用,不过,交通部与经济部于1日就此问题开会研商,后者希望M-Taiwan计画厂商能优先取得WiMAX商用执照而非实验执照,但交通部目前没有这项规划,该构想最后恐无疾而终。
部份电信业者指出,交通部规划全区执照的理由在于WiMAX与3G技术高度竞争,既然3G执照采全区发放,WiMAX执照亦应比照办理,否则不利于其竞争,这样理由有些牵强,因为WiMAX服务发展也可能走向专攻数据服务,与ADSL等技术竞争,至于VOIP服务只要上得了网,就有无数应用唾手可得,反观3G数据服务发展目前看来并不顺遂。
部份业者表示,交通部认为分区执照业者无法面对全区经营者竞争,这个观点是来自于先前行动电话市场发展的推论,但当初市场是同时有全区又有分区业者的状态,况且交通部又在后续频段规划方案中,不排除释出分区执照,若按照先前推断逻辑,那么后来拿到分区执照的业者,又如何能对抗先前已拿到全区执照的业者?
此外,在相关技术尚未完全成熟时发照,本就应考量初期规模不会太大,尽量让有意竞标的业者有尝试与测试机会,若规划张数过少,恐怕只会落得财团垄断局面,最后结果恐怕就是既有电信巨人未来规模将更庞大!再者先期若能规划分区执照,虽然往后业者间可能还是会整并,但这是市场发展所趋,业者透过购并加强竞争力,并无损于最初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