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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邮电报:为什么需要电信重组

发布时间:2004-08-11 21:46:46 热度: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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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2004, 迄今为止,就网络容量和用户规模而言,中国已经拥有世界第一大通信市场以及居世界第一位和第三位的GSM移动通信运营商。然而,我们离电信强国的目标仍然遥远,与世界发达电信国家如美国、日本等相比,中国电信业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精彩观点
  ·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细胞,是产业的载体,因此要做强电信产业、实现电信强国应该首先从做强电信企业入手;
  ·做强电信企业至少需要两个条件,其一是具备一个不断发展、有足够规模的电信市场;其二是创建一个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
  ·电信企业竞争实力的不平衡从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恶性竞争,在存在电信网络外部性的情况下,缩小这种实力的不均衡有助于遏制恶性竞争,从而有助于实现电信强国。
  ·内涵式发展的乏力、市场竞争的无序,成为制约实现电信强国目标的主要因素,资产重组有望从不同的方面解决以上两大难题。

  国内电信业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彻底摆脱了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形象,在国家“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倡导下,电信业有望成为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旗舰产业,而此时提出电信强国的概念不仅对电信业举足轻重,甚至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是如此。
  笔者理解,电信强国是一个产业层面的概念,电信强国的目的是做强电信产业。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细胞,是产业的载体,因此,做强电信产业、实现电信强国应该首先从做强电信企业入手,电信强企始终是电信强国的关键所在。而电信企业要做强,首先必须做大,按照目前的标准,员工总数已经不足以衡量企业规模的大小,国际上通常使用销售收入(国内电信业通常称为业务收入)作为衡量企业规模的重要指标。
  实现电信强国的目标,国内电信企业在规模上就要与国际电信巨头保持相当水平,至少不应差距过大。近年来,国内电信企业的业务收入尽管保持了高速增长的势头,但绝对量与国际电信巨头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以中国业务收入最高的电信企业中国移动为例,除英国电信和西班牙电信外,包括沃达丰等在内的国际电信企业的收入均为中国移动的两倍以上,而日本NTT的业务收入更是高达中国移动的四倍以上。
  显然,国内电信企业与国际电信巨头规模相差悬殊,如果不缩小这种差距,电信强国的目标恐怕难以顺利实现,因此要求我们寻找做强电信企业的途径,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从做大电信企业入手。
  理论上讲,企业的发展模式有两种,即内涵式增长和外延式增长。以内涵式增长为例,可以看一下实现电信强国的可能性。假定国内电信企业依靠内涵式的增长模式,每年均保持15%的增长率(相当于国内电信行业2003年的增长率),则5年后国内电信企业与国际电信巨头2002年销售收入的差距依然明显,从而说明内涵式增长很难将国内电信企业做大、做强,也难以实现电信强国的目标,因此有必要借助外延式的增长模式做大、做强电信企业。在具体探讨外延式发展模式以前,我们首先讨论做强国内电信企业的条件。
  笔者认为,做强电信企业至少需要两个条件,其一是具备一个不断发展、有足够规模的电信市场;其二是创建一个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
  目前看来,国内电信市场已经具备了第一个条件。长期以来,国内电信用户数增长率在全球保持较高水平。截止到2003年年底,固定电话用户数达到2.63亿户,占全球固定电话用户的22.5%;移动电话用户数达到2.69亿户,占全球移动用户的18.5%;电话用户总数目前已突破6亿户,成为世界第一电信用户大国。从业务收入看,国内电信业在过去至少5年内均保持两位数的快速增长,尽管总体规模仍然有限,但有庞大的用户群作支撑,国内电信市场仍然具备巨大的发展潜力。总体看来,国内电信产业经过长期的发展,为电信企业提供了一个有足够规模、发展势头强劲的市场空间,仅从市场容量来看,国内电信企业已经具备做强的条件。然而,从竞争的角度分析,国内电信业离做强电信企业所需的第二个条件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企业间的竞争状况令人堪忧,竞争不规范和竞争活力不足同时并存,严重影响了电信企业的顺利发展。
  在移动通信市场方面,国内移动市场被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家瓜分,形成了事实上的双寡头垄断格局。由于两家企业的实力不平衡,存在不对称管制,造成了竞争的不规范,弱小的运营商往往在资费等方面与主导运营商进行恶性竞争,给市场造成了一定的混乱。
  在固定电话市场上,主要的两家运营商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划江而治,虽然政策上允许互相进入对方领域,但由于网络资源的限制,南北电信市场仍然处于事实上的垄断状态。尽管固定电话市场有中国铁通的参与,但由于中国铁通规模相对较小,难以撼动两大固网运营商的竞争优势,事实上固网市场竞争活力仍然不足,有效竞争难以形成。而由实力不对等带来的恶性竞争案件却层出不穷,反映了电信运营市场竞争形势的严峻。
  此外,虽然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之间也存在异质竞争,但由于移动网络和固定网络具有不同的特性,注定了这种竞争的存在也不利于打破单方的业务垄断,而只会使竞争变得更加混乱,这种混乱表现在资费结构、互联互通、行业监管等多个方面。
  因此,根据国内电信业目前面临的竞争环境,做强电信企业,首先要从规范竞争秩序入手。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基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理论,提出依靠“看不见的手”自发调节经济运行。不过在现实世界中,完全竞争的市场是不存在的,因此,创建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要靠监管机构引导和规范竞争,特别是在寡头垄断的市场状态下。但有一点要注意,作为“经济人”假设的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或趋利性始终是其理性行为,而政府管制与企业的趋利行为在局部范围内会背道而驰,这就造成了政府管制与企业利益的冲突,必然使管制成本增加,管制效率降低,从而使政府管制的效果在某些情况下表现得苍白无力,因此要探求规范电信竞争的其他途径。为此,有必要挖掘无序竞争的深层次原因。
  由于电信网络外部性等特征的存在,电信企业的竞争并不是以两败俱伤为目的的,竞争者可以利用网络的外部性从对手处获取经济剩余,这对于竞争双方都有利无害。在这种情况下,无序竞争对于竞争双方都是没有好处的,无序竞争的发起人从自身行为中获得的收益小于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也就缺少进行无序竞争的利益驱动。但网络外部性的大小与网络规模是成正比的,一家运营商的网络规模越大,其他企业对它的依赖性越强,因为网络外部性而获得的经济剩余也会越大。这种经济剩余不断增加,必然会造成蚕食强势运营商市场份额的结果,于是强势运营商产生了打压弱小者的利益驱动。
  另一方面,在竞争双方实力不均的情况下,强势运营商因网络外部性而获得的经济剩余较小,当这种经济剩余小于因无序竞争而获得的收益时,无序竞争便成为强势运营商的最佳选择。因此,为了获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强势运营商往往通过制造互联互通障碍等方式进行无序竞争,降低弱小者的经济剩余,而弱小运营商也会利用价格管制政策或采取变相降价的方式,与强势运营商展开竞争,由此触发价格大战,形成无序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不管从强势运营商分析,还是从弱小运营商分析,竞争实力的不均衡均会引发无序竞争,因此可以说,运营商竞争实力、市场资源占有的严重不均衡,应该是目前电信市场竞争不规范的重要原因之一。
  反观国内电信市场,仅从业务收入看,各运营商的实力相差非常大,排名第一的中国移动的业务收入是排名第三的中国网通的两倍多,与中国铁通相比实力优势更加明显,而最小的运营商中国卫通的业务收入更是不足10亿元,由此可见国内电信运营商竞争实力的差距(见图3)。而中国履行加入WTO的承诺,允许外资进入国内市场后,外资将首选实力强劲的运营商作为合作对象,这势必加大国内电信企业之间实力的不平衡,加剧无序竞争。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无序竞争甚至恶性竞争的存在,监管不力是重要的方面,但仅仅依靠监管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恶性竞争,国内电信企业竞争实力的不平衡从客观上助长了恶性竞争,在存在电信网络外部性的情况下,缩小这种实力的不均衡有助于遏制恶性竞争,从而有助于实现电信强国。
  内涵式发展的乏力、市场竞争的无序,成为制约实现电信强国目标的主要因素。笔者认为,资产重组有望从不同的方面解决以上两大难题。
  企业资产重组是企业资产(主要是存量资产)优化组合、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必然选择。党的十五大提出“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的战略部署,为大规模的资产重组指明了方向。
  在一个拥有健全市场机制、完备法律体系、良好社会保障环境的社会经济中,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可以壮大自身实力,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与企业自身积累相比,资产重组能够在短期内迅速实现生产集中和经营规模化;
  ——资产重组有利于减少同一产品的行业内过度竞争,提高产业组织效率;
  ——与新建一个企业相比,以企业购并为主要实现形式的资产重组可以减少资本性支出;
  ——资产重组有利于调整产品结构,培育企业的优势产品,提高核心竞争能力;
  ——资产重组有利于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有助于实现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增强国有资本的竞争实力。
  电信业资产重组的思路是通过各运营商资产的重新优化组合,适当减少运营商的数量;通过外延式的发展做大电信企业,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平衡各运营商的竞争实力,充分发挥电信网络的外部性;在固话业务领域和移动业务领域增加运营商数量,通过资产重组而不是简单地发放牌照形成几大全业务运营商的有效竞争格局,提高电信市场的竞争活力,为电信强国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资产重组对实现电信强国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实现电信企业的外延式发展,克服内涵式增长乏力的困难,有助于电信企业的快速壮大;通过平衡各运营商的竞争实力,从根源上减少无序竞争发生的可能,从而为做强电信企业创造条件。因此,笔者认为,就目前国内电信业的环境而言,资产重组是实现电信强企、进而实现电信强国的较好选择,从政策和现实来看,国内电信业已经具备了实施资产重组的条件。
  首先,实施资产重组的政策依据已经具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从振兴国家经济的高度,对垄断行业和基础行业的发展进行了明晰的阐述,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对垄断行业要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继续推进和完善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的改革重组。”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推进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2004年经济改革的工作重点,提出要积极推动企业重组、联合、兼并和转让,继续做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衔接。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同时明确提出继续推进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的改革。
  这些为电信业实施资产重组提供了政策依据。这些政策的制订,表明了国家调整产业结构的决心和信心,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电信业资产重组必然能够获得理想效果,做强电信企业目标的实现不会太久远。
  其次,电信企业的出资人已经明确,资产重组具备了操作主体。国内六家电信运营企业均属于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国有产权归属不清、产权主体不明确的现实阻碍了电信企业之间以产权为基础的交易,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使包括电信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明晰了产权主体。国资委担负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功能,目的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电信业的资产重组以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目的,有助于国资委上述目标的实现,因此,从国资委的角度考虑,电信业的资产重组有利于国有经济的发展。
  另外,国内主要的电信企业实现了海外上市,产权归属更加明晰,便于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的规范运作实现资产重组,只要这种重组有利于电信企业的自身发展,也将会获得投资者的支持,从而为公司股价的攀升、企业形象的改善带来利好消息。从电信企业自身出发,资产重组有利于实现各企业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创造规范的竞争环境,这是大多数运营商所希望看到的,因此,电信运营商具有资产重组的内在动力。
  总之,我们有理由相信,资产重组是电信业实现良性发展的重要手段,国内电信业资产重组的条件已经具备,以做大做强国内电信企业、平衡运营商的竞争实力、增强市场竞争活力为目标的资产重组将有助于实现电信强国的宏伟目标。
  (于明峰 人民邮电报)

编者按:如果没有猜错,这是为电信业重组进行舆论铺垫。编辑很想知道这个于先生何许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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