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再揭电信法草案真相
发布时间:2004-07-29 08:13:38 热度:1283
不支持该视频7/28/2004,广州日报大洋网讯 (记者 陈莹) 近日,业界对《电信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立法进程非常关注,消息指上周已送国务院法制办审议。昨日,信产部新闻处一位人士对本报表示,相关部门在尽力地做这个事情,具体进展他也不清楚。但一位阅读过《草案》的专家对本报表示,《草案》经信产部各部委审议通过,已基本定稿,按计划应该在本月底前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审议。
国家电信监管机构地位明确
该专家指出,在互联互通、网间结算等受市场影响程度较大、较容易发生变化的方面,《草案》并未作出详细的规定,只是作了框架性的要求;但在第13章就明确授权国家电信监管机构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对这些方面作出相应决定进行监管。他表示,《草案》以继续深化电信改革,加强对电信行业的科学监管,使电信行业可持续发展为主旨,但又参考了很多国家的经验,同时考虑到最近几年出现的问题,从较新的角度对业界普遍关心的方面作了较全面的纲领性规范。
对市场准入并未明确表态
此前有业内人士指,《草案》并未解除电信基础业务的准入障碍。信产部另一位阅读过《草案》的人士昨日也对本报证实,尤其是对外资市场准入方面草案只有短短几行字,并没明确规定。
但她认为,由于该方面在WTO规则中已经有了详细规定,市场准入应遵循WTO的进程,《草案》作为法律也不可能写得这么详细,留待实践中再检验。而上述信产部专家则表示,这是因为目前业界专家对于准入制度还存在不同的看法,《草案》并未对意见作出明确表态,但已根据我国国情在核心章节作了构筑性的安排,未来将会对该方面补充完善。
“三网融合”并未提到
另外,专家透露,对于业界甚为关注的未来“三网融合”的问题,《草案》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至少在字面上没有表现出来。但除此以外,专家表示,《草案》对业界能想到的几乎都作了框架性的规定。一位业内人士则认为,《电信法》最大的意义是让市场有法可依,对运营商、企业和消费者都能提供相应的保护,所以不可能对所有问题都作细致的规定,而可以在实践过程中通过配套的文件来完善。
猜测时间表无意义
业内人士指出,《草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标志着其正式进入立法程序。但即使国务院法制办通过,《草案》也还要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有业内人士认为,《草案》可能赶不上送审明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故《电信法》明年下半年前出台可能也有一定困难。但上述专家认为,业界对于《电信法》出台时间表的猜测毫无意义。社会各界都在努力,希望其能尽快出台,但每个过程都可能出现新的变数,大家还是应该静心等待。
国家电信监管机构地位明确
该专家指出,在互联互通、网间结算等受市场影响程度较大、较容易发生变化的方面,《草案》并未作出详细的规定,只是作了框架性的要求;但在第13章就明确授权国家电信监管机构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对这些方面作出相应决定进行监管。他表示,《草案》以继续深化电信改革,加强对电信行业的科学监管,使电信行业可持续发展为主旨,但又参考了很多国家的经验,同时考虑到最近几年出现的问题,从较新的角度对业界普遍关心的方面作了较全面的纲领性规范。
对市场准入并未明确表态
此前有业内人士指,《草案》并未解除电信基础业务的准入障碍。信产部另一位阅读过《草案》的人士昨日也对本报证实,尤其是对外资市场准入方面草案只有短短几行字,并没明确规定。
但她认为,由于该方面在WTO规则中已经有了详细规定,市场准入应遵循WTO的进程,《草案》作为法律也不可能写得这么详细,留待实践中再检验。而上述信产部专家则表示,这是因为目前业界专家对于准入制度还存在不同的看法,《草案》并未对意见作出明确表态,但已根据我国国情在核心章节作了构筑性的安排,未来将会对该方面补充完善。
“三网融合”并未提到
另外,专家透露,对于业界甚为关注的未来“三网融合”的问题,《草案》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至少在字面上没有表现出来。但除此以外,专家表示,《草案》对业界能想到的几乎都作了框架性的规定。一位业内人士则认为,《电信法》最大的意义是让市场有法可依,对运营商、企业和消费者都能提供相应的保护,所以不可能对所有问题都作细致的规定,而可以在实践过程中通过配套的文件来完善。
猜测时间表无意义
业内人士指出,《草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标志着其正式进入立法程序。但即使国务院法制办通过,《草案》也还要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有业内人士认为,《草案》可能赶不上送审明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故《电信法》明年下半年前出台可能也有一定困难。但上述专家认为,业界对于《电信法》出台时间表的猜测毫无意义。社会各界都在努力,希望其能尽快出台,但每个过程都可能出现新的变数,大家还是应该静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