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枪毙”的知识产权评论
发布时间:2004-04-28 10:00:56 热度:1182
不支持该视频Donews网站,昨天是知识产权日,这是一篇原定昨天发表,最终却被《计算机世界》枪毙的稿件,理由可能恰如那位值班副总编所言,“我们难道就这么差吗”、“简直过分”。我们是不是真的那么差,我的文章是不是真的过分,我想,只要我们大家都清点一下家里的CD、DVD,看看我们电脑里安装的软件,还有充斥市场的各种假名牌,就够了。当盗版已经无所不在,甚至到了见怪不怪的地步,你还能说其实没这么差,还能说我的文章过分吗?
实际上,盗版的普遍存在,让我们根本没有办法指控微软垄断,哪怕我们拥有了一部反垄断法也一样。你不能把未经微软许可安装在电脑上的Windows,都蛮不讲理地算做微软垄断的事实。所以,美国人可以反微软垄断,欧洲人可以反微软垄断,日本人也可以反微软垄断,但我们不可以,因为我们都在用盗版。
不过,我的评论稿被《计算机世界》枪毙,可能确实是我自己的立场问题吧。所以,我不想到处声张自己被主流媒体“封杀”,仿佛自己受了多大委屈似的。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靠“挑战”吃饭,也不需要给自己一个什么样的“名声”。
——洪波
知识产权“过度”保护了吗?
一个明显的怪现象是,越是知识产权保护落后的地方,越是起劲地反对知识产权保护。当然,他们会在“知识产权”与“保护”之间,加上“过度”两个字,以示公允。但当你拜读那些反对者的大作的时候,你实在找不到他们所说的那个过了的“度”是指什么,连打击赤裸裸的盗版都不正当,都“过度”,还有什么样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不“过度”的?
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中国大概是世界上受害最深的国家。每回受了委屈,都会长吁短叹:无“芯”之痛,无操作系统之痛,无技术之痛,无标准之痛……痛定思痛,痛何如哉?
“知识产权”是个进口的词汇,《说文解字》和《康熙字典》都没有这种说法。古代也没有畅销书作家,顶多洛阳纸贵,让卖纸的发了财,写字的还一样是穷酸书生。近代以降,偌大一个民族,却实在拿不出什么对人类有贡献的发明创造。原因可以列出很多,有一条不能不提,那就是中国一直都没有一个保护创新、鼓励创新的制度环境。好不容易搞出点新东西,盗版迅雷不及掩耳,在利益驱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谁还会傻乎乎地投资搞创新?
以软件产业为例。今年2月25日,中国通用软件的代表性厂商金山公司宣布转型,雷军说:“我们要告别传统软件业的苦大仇深,在新产业中寻找成功者的快乐。”很多人一边用着盗版的《金山词霸》,一边对金山发出不屑的嘲笑。有谁想过,在通用软件行业摸爬滚打近20年的金山,为什么要从它最熟悉的领域逃离?中国有近4000万台PC的保有量,居然养不活一家通用软件厂商,金山该找谁说理去?如果一定要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过度”了,那么请告诉我,谁是这种“过度”保护的受益者?如果连微软这样的软件巨头,也要天天靠打盗版维持生计,这难道也要拜知识产权“过度”保护所赐吗?
互联网法律专家莱斯格在新著《自由文化》中说:“当中国人‘偷窃’Windows时,这也使得中国人依赖于微软。微软损失了被拿走的软件的价值,但它却得到了习惯于生活在微软世界的用户……微软实际上从盗版行为中受益。如果中国人都用免费的GNU/Linux操作系统,而不是盗版微软Windows,那么这些中国用户最终也不可能为微软掏钱。因而,没了盗版,受损的是微软。”
莱斯格站在美国人的立场上,说出了两个事实。首先,盗版实际上有利于微软这样的美国大公司;其次,盗版正是窒息Linux这样的自由软件发展的罪魁。
由于没有一个能够体现知识产权价值的健全的软件市场,一方面通用软件厂商纷纷逃离,另一方面,被寄予厚望的Linux迟迟得不到发展,开发商只好乞求政府的施舍,以至于整个Linux软件产业几乎沦落为御用产业,惟政府采购的马首是瞻。如果说中国还存在软件市场的话,那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畸形市场。
在这个畸形的市场上,充满了畸形的企业、畸形的产品策略、畸形的行销策划、畸形的政府关系。置身其中的厂商,需要挑战的,不是微软,而是被盗版的微软。我们的知识产权不要说“过度”保护,哪怕正常地保护一下,中国的软件产业也不至于这么悲惨。
在一个知识产权备受欺凌的市场上,只有输家,没有赢家。
实际上,盗版的普遍存在,让我们根本没有办法指控微软垄断,哪怕我们拥有了一部反垄断法也一样。你不能把未经微软许可安装在电脑上的Windows,都蛮不讲理地算做微软垄断的事实。所以,美国人可以反微软垄断,欧洲人可以反微软垄断,日本人也可以反微软垄断,但我们不可以,因为我们都在用盗版。
不过,我的评论稿被《计算机世界》枪毙,可能确实是我自己的立场问题吧。所以,我不想到处声张自己被主流媒体“封杀”,仿佛自己受了多大委屈似的。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靠“挑战”吃饭,也不需要给自己一个什么样的“名声”。
——洪波
知识产权“过度”保护了吗?
一个明显的怪现象是,越是知识产权保护落后的地方,越是起劲地反对知识产权保护。当然,他们会在“知识产权”与“保护”之间,加上“过度”两个字,以示公允。但当你拜读那些反对者的大作的时候,你实在找不到他们所说的那个过了的“度”是指什么,连打击赤裸裸的盗版都不正当,都“过度”,还有什么样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不“过度”的?
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中国大概是世界上受害最深的国家。每回受了委屈,都会长吁短叹:无“芯”之痛,无操作系统之痛,无技术之痛,无标准之痛……痛定思痛,痛何如哉?
“知识产权”是个进口的词汇,《说文解字》和《康熙字典》都没有这种说法。古代也没有畅销书作家,顶多洛阳纸贵,让卖纸的发了财,写字的还一样是穷酸书生。近代以降,偌大一个民族,却实在拿不出什么对人类有贡献的发明创造。原因可以列出很多,有一条不能不提,那就是中国一直都没有一个保护创新、鼓励创新的制度环境。好不容易搞出点新东西,盗版迅雷不及掩耳,在利益驱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谁还会傻乎乎地投资搞创新?
以软件产业为例。今年2月25日,中国通用软件的代表性厂商金山公司宣布转型,雷军说:“我们要告别传统软件业的苦大仇深,在新产业中寻找成功者的快乐。”很多人一边用着盗版的《金山词霸》,一边对金山发出不屑的嘲笑。有谁想过,在通用软件行业摸爬滚打近20年的金山,为什么要从它最熟悉的领域逃离?中国有近4000万台PC的保有量,居然养不活一家通用软件厂商,金山该找谁说理去?如果一定要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过度”了,那么请告诉我,谁是这种“过度”保护的受益者?如果连微软这样的软件巨头,也要天天靠打盗版维持生计,这难道也要拜知识产权“过度”保护所赐吗?
互联网法律专家莱斯格在新著《自由文化》中说:“当中国人‘偷窃’Windows时,这也使得中国人依赖于微软。微软损失了被拿走的软件的价值,但它却得到了习惯于生活在微软世界的用户……微软实际上从盗版行为中受益。如果中国人都用免费的GNU/Linux操作系统,而不是盗版微软Windows,那么这些中国用户最终也不可能为微软掏钱。因而,没了盗版,受损的是微软。”
莱斯格站在美国人的立场上,说出了两个事实。首先,盗版实际上有利于微软这样的美国大公司;其次,盗版正是窒息Linux这样的自由软件发展的罪魁。
由于没有一个能够体现知识产权价值的健全的软件市场,一方面通用软件厂商纷纷逃离,另一方面,被寄予厚望的Linux迟迟得不到发展,开发商只好乞求政府的施舍,以至于整个Linux软件产业几乎沦落为御用产业,惟政府采购的马首是瞻。如果说中国还存在软件市场的话,那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畸形市场。
在这个畸形的市场上,充满了畸形的企业、畸形的产品策略、畸形的行销策划、畸形的政府关系。置身其中的厂商,需要挑战的,不是微软,而是被盗版的微软。我们的知识产权不要说“过度”保护,哪怕正常地保护一下,中国的软件产业也不至于这么悲惨。
在一个知识产权备受欺凌的市场上,只有输家,没有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