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互联互通司法解释文稿基本完成
发布时间:2003-08-22 08:31:30 热度:1502
不支持该视频8/22/2003,通信世界消息,日前,由信息产业部商请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对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和阻碍互联互通的行为做出适用刑法有关罪名的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及电信网间互联互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文稿已基本完成。目前,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调研组正在四川、广东、河南、宁夏等地调研,就该文稿进一步征求意见。此前,为配合该司法解释的出台,有关运营组织交换机生产厂家进行交换机设置互联互通障碍的模拟演示,使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解释调研组对人为制造网间通信不畅有了感性认识。据了解,新的司法解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做出的,出台该司法解释,目前是加大对人为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中断网间通信等恶性事件的惩治力度,以方便电信主管部门执法时有法可依。 司法解释文稿完成同步,信息产业部近日将公布3项新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即《公用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测试方法》。这3项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出台,将有利于网间话务统计忙时问题和网内发话拦截问题的解决,将为新的司法解决出台后,对发生有关互联互通恶性事件后的调查取证提供技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