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法有望明年年初问世
发布时间:2003-07-28 12:49:47 热度:1489
不支持该视频 7/28/2003, 原载财经时报。
据有关专家向《财经时报》透露,起草至今已达23年之久的《电信法》(草案)已基本 完成,将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审议后,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讨论修改,最后形成立法。乐观估计,出台时间应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
《电信法》一直为业内期盼。据参与起草的一位人士透露,所有参与这项工作的官员、专家也因此承受很大压力。《电信法》“难产”的原因主要有四个:如何实现“三网”合一;如何建立监管机构;如何完全互联互通;如何发展普遍服务。
目前,属于信息产业部和有关专家委员会操作的工作大部分已经完成,还有一些“疑难课题”超出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需要更高层领导介入或拍板才能有定论。同时,今后的电信改革,将被置于由温家宝总理任组长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督办之下。
信产部电信管理局一位官员认为,2000年国务院公布实施《电信管理条例》,明确了信息产业部是电信业主管者的地位,但这只是一个行业法规,影响了信产部在推进“三网合一”方面的权威性。
“三网合一”的瓶颈主要在于广电与电信两网的融合,包括如何相互开放市场、两个物理网络如何统一管理等。根据1998年信息产业部成立时确定的职能,广电网的物理网络应归信息产业部管理,但迄今并未实现这一管理职能,而一直由国家广电总局承担。因为其中涉及中国新闻媒体开放问题,对广播电视网进行独立管理是体现这种管制的一部分。
信息产业部与广电总局的关系向来微妙,双方在网络融合问题上各持己见。广电部门的依据是《广电条例》;信息产业部的依据是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其中明确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
专家介绍,如何定义媒体内容管制和内容传输管理之间的关系,已经超出了《电信法》起草者的能力范畴。
反对垄断第一
据悉,《电信法》(草案)内容主要包括:电信监管机构的构成和职责;电信市场准入条款,包括信息技术及三网融合时代的市场准入;电信网网间的互联互通;配置电信资源和频率管理;号码资源、电信资费的管理;电信的普遍服务及其补偿机制;电信建设;电信网络与信息安全。
“互联互通”是这部法规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专家介绍,《电信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打破垄断、实现互联互通、公平竞争、优化配置、加强监管。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破除垄断。而公平竞争、加强监管都与破除垄断紧密相连的。
早在2001年就有“《电信法》即将出台”的消息。据参与《电信法》起草的人士透露,由于WTO有关文件对中国开放电信市场做出具体规定,更加深了电信改革的迫切性。同时,根据《全球电信服务协议》,世界电信市场一体化是大势所趋。
信息产业部人士并表示,中国已公布的《电信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等都是行政文件或法规,严格来说对外国资本没有法规约束力。因此,加快《电信法》出台的要求越来越紧迫。
重提“信监会”
近日,信息产业部长王旭东取代曾培炎,接任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一职。这一消息再度引发人们对“电信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信监会)能否面世的猜测。记者获悉,国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行政三分”的原则,对目前的信息产业部进行改革,组建国家电监会,大约还要用5年时间。
据参与政府机构改革草案设计的国家行政学院杜钢建教授向《财经时报》透露,按照一份已经成文的“15年规划”,政府机构改革将分三批逐步推进;每一届中央政府在5年任期内改革一批。目前的机构改革方案,只是中国政府机构改革15年规划的第一步。他指出,早些时候坊间一度热传的“国家农业委员会”、“国家交通委员会”、“国家电信监管委员会”等没有出现在第一批机构改革名单中,但不排除5年之后的下一批改革会有动作。
这种做法显然出于全局的考虑,国家面临优先解决金融、能源、农业等关系国计民生又急需改革的问题,电信、交通、教育等部门的改革下一步可能成为重点。
一般而言,市场监管集中法律、法规和独立监管两个方面,电信市场是国家必须加大力度监管的重要市场,“信监会”也就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WTO有关文件对中国必须组建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的规定,更加剧了电信监管机构改革的迫切性。
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期间,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刘世锦的说法,信息产业部的改革未在此次改革方案之列,但这不意味着放弃。
当时,信息产业部内部传出消息,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可能合并,产生一个新的部门,隶属于国务院领导,负责监管电信、无线电、无线电视、互联网、有线电视和卫星媒体;监管内容集中在市场准入、电信资费、电信资源、互联互通、服务质量、普遍服务、信息资源和网络安全等方面。
不过,随着中国银监会、电监会等机构纷纷挂牌,“信监会”好像成了一个难解之谜。与此同时,业内专家一直呼吁不止。而最近信产部和国信办两权落于王旭东一身,则被视为两家机构合并,成立独立监管部门的一个信号。
5年十余位正副部长
同时参与了电信业监管改革方案起草的杜钢建教授表示,国家将用5年的时间,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行政三分”的原则,对目前的信息产业部进行改革,包括研究组建“信监会”。
按照这种架构,“信监会”主要职能是利用价格监管权和市场准入控制权,革除政府管制中监管职能过度分散的弊端,提高监管效率。
其实,信产部和其他垄断行业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本质相同,即表面上已经政企分离,但依旧保持“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和监督者”的角色,尤其在市场准入与价格管制方面,与一个高效、公正、公开的监管机构的要求相距甚远。
信产部在国务院各部委中地位特殊,掌管着中国规模最大的国有资产。如电信业固定资产投资每年达到约3000亿元人民币,历年累计投资仅硬件部分就达数万亿元;电信业务总收入每年约达5000亿元;同时,还要再投入巨资添置IT设备去管理这些几万亿资产。信产部旗下几家运营商——电信、网通、移 动、联通无一不是被关注的焦点。
这似乎注定了信息产业部不仅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部门,也是一个人事频繁变动的部门——建立5年中已经出现了10多位正副部长。
据中国电信的一位曾姓高管告诉《财经时报》,未来5年内,随着《电信法》、“信管会”等热点渐次上升,电信市场必将重新洗牌并产生新的格局。
该人士告诉《财经时报》,中国政府在5年内由于市场原因,不得不推动“六网一星”的重新整合。他们包括:中国移 动、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GSM、CDMA两张网)、中国铁通,以及中国卫星通信公司。这6家电信运营商分别建立了自己的全国性电信网络。
北京邮电大学经管学院院长阚凯力认为,这种分割的局面会使国内长途业务的结算变得类似于“国际结算”,而且导致电信业重复建设、重大浪费、恶性竞争。
《电信法》起草历程
1980年开始起草
1988年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之中
1993年列入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之中
1998年列入经中央批准的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之中,为第一类立法项目
2001年立法进程加快,专家咨询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讨论
2003年《电信法》(草案)完成,电信改革的基本框架也已基本确定
信息产业部公布各大电信运营商最新市场份额
不支持该视频7/28/2003,根据信息产业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到今年6月底,各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占业务收入的市场份额又有新的变化:中国电信为31.1%,中国网通为16.6%,中国移动为37.4%,中国联通为13.4%,中国卫星和铁通公司为1.5%。移动、IP业务的替代性竞争态势进一步明显。在长途通信业务中,移动长途电话和IP电话的比重分别为28.5%和41.4%,而传统长途电话的比重已下降为30.1%;移动电话业务量中,本地话务量比重达到90.5%。竞争使用户得到了实惠,目前,越来越多的用户同时拥有固定、移动及互联网等多种通信手段,同时使用不同运营公司的通信服务,一户多机、一机多卡正在成为一种趋势,广大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 另外,今年上半年,我国手机用户每个月平均增加近474.5万,与去年我国手机用户增长速度每个月500万到600万相比,手机用户增长速度明显放缓。而今年6月,我国固定电话用户增长也自2001年以来首次超过了手机用户增长。
据有关专家向《财经时报》透露,起草至今已达23年之久的《电信法》(草案)已基本 完成,将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审议后,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讨论修改,最后形成立法。乐观估计,出台时间应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
《电信法》一直为业内期盼。据参与起草的一位人士透露,所有参与这项工作的官员、专家也因此承受很大压力。《电信法》“难产”的原因主要有四个:如何实现“三网”合一;如何建立监管机构;如何完全互联互通;如何发展普遍服务。
目前,属于信息产业部和有关专家委员会操作的工作大部分已经完成,还有一些“疑难课题”超出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需要更高层领导介入或拍板才能有定论。同时,今后的电信改革,将被置于由温家宝总理任组长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督办之下。
信产部电信管理局一位官员认为,2000年国务院公布实施《电信管理条例》,明确了信息产业部是电信业主管者的地位,但这只是一个行业法规,影响了信产部在推进“三网合一”方面的权威性。
“三网合一”的瓶颈主要在于广电与电信两网的融合,包括如何相互开放市场、两个物理网络如何统一管理等。根据1998年信息产业部成立时确定的职能,广电网的物理网络应归信息产业部管理,但迄今并未实现这一管理职能,而一直由国家广电总局承担。因为其中涉及中国新闻媒体开放问题,对广播电视网进行独立管理是体现这种管制的一部分。
信息产业部与广电总局的关系向来微妙,双方在网络融合问题上各持己见。广电部门的依据是《广电条例》;信息产业部的依据是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其中明确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
专家介绍,如何定义媒体内容管制和内容传输管理之间的关系,已经超出了《电信法》起草者的能力范畴。
反对垄断第一
据悉,《电信法》(草案)内容主要包括:电信监管机构的构成和职责;电信市场准入条款,包括信息技术及三网融合时代的市场准入;电信网网间的互联互通;配置电信资源和频率管理;号码资源、电信资费的管理;电信的普遍服务及其补偿机制;电信建设;电信网络与信息安全。
“互联互通”是这部法规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专家介绍,《电信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打破垄断、实现互联互通、公平竞争、优化配置、加强监管。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破除垄断。而公平竞争、加强监管都与破除垄断紧密相连的。
早在2001年就有“《电信法》即将出台”的消息。据参与《电信法》起草的人士透露,由于WTO有关文件对中国开放电信市场做出具体规定,更加深了电信改革的迫切性。同时,根据《全球电信服务协议》,世界电信市场一体化是大势所趋。
信息产业部人士并表示,中国已公布的《电信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等都是行政文件或法规,严格来说对外国资本没有法规约束力。因此,加快《电信法》出台的要求越来越紧迫。
重提“信监会”
近日,信息产业部长王旭东取代曾培炎,接任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一职。这一消息再度引发人们对“电信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信监会)能否面世的猜测。记者获悉,国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行政三分”的原则,对目前的信息产业部进行改革,组建国家电监会,大约还要用5年时间。
据参与政府机构改革草案设计的国家行政学院杜钢建教授向《财经时报》透露,按照一份已经成文的“15年规划”,政府机构改革将分三批逐步推进;每一届中央政府在5年任期内改革一批。目前的机构改革方案,只是中国政府机构改革15年规划的第一步。他指出,早些时候坊间一度热传的“国家农业委员会”、“国家交通委员会”、“国家电信监管委员会”等没有出现在第一批机构改革名单中,但不排除5年之后的下一批改革会有动作。
这种做法显然出于全局的考虑,国家面临优先解决金融、能源、农业等关系国计民生又急需改革的问题,电信、交通、教育等部门的改革下一步可能成为重点。
一般而言,市场监管集中法律、法规和独立监管两个方面,电信市场是国家必须加大力度监管的重要市场,“信监会”也就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WTO有关文件对中国必须组建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的规定,更加剧了电信监管机构改革的迫切性。
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期间,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刘世锦的说法,信息产业部的改革未在此次改革方案之列,但这不意味着放弃。
当时,信息产业部内部传出消息,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可能合并,产生一个新的部门,隶属于国务院领导,负责监管电信、无线电、无线电视、互联网、有线电视和卫星媒体;监管内容集中在市场准入、电信资费、电信资源、互联互通、服务质量、普遍服务、信息资源和网络安全等方面。
不过,随着中国银监会、电监会等机构纷纷挂牌,“信监会”好像成了一个难解之谜。与此同时,业内专家一直呼吁不止。而最近信产部和国信办两权落于王旭东一身,则被视为两家机构合并,成立独立监管部门的一个信号。
5年十余位正副部长
同时参与了电信业监管改革方案起草的杜钢建教授表示,国家将用5年的时间,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行政三分”的原则,对目前的信息产业部进行改革,包括研究组建“信监会”。
按照这种架构,“信监会”主要职能是利用价格监管权和市场准入控制权,革除政府管制中监管职能过度分散的弊端,提高监管效率。
其实,信产部和其他垄断行业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本质相同,即表面上已经政企分离,但依旧保持“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和监督者”的角色,尤其在市场准入与价格管制方面,与一个高效、公正、公开的监管机构的要求相距甚远。
信产部在国务院各部委中地位特殊,掌管着中国规模最大的国有资产。如电信业固定资产投资每年达到约3000亿元人民币,历年累计投资仅硬件部分就达数万亿元;电信业务总收入每年约达5000亿元;同时,还要再投入巨资添置IT设备去管理这些几万亿资产。信产部旗下几家运营商——电信、网通、移 动、联通无一不是被关注的焦点。
这似乎注定了信息产业部不仅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部门,也是一个人事频繁变动的部门——建立5年中已经出现了10多位正副部长。
据中国电信的一位曾姓高管告诉《财经时报》,未来5年内,随着《电信法》、“信管会”等热点渐次上升,电信市场必将重新洗牌并产生新的格局。
该人士告诉《财经时报》,中国政府在5年内由于市场原因,不得不推动“六网一星”的重新整合。他们包括:中国移 动、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GSM、CDMA两张网)、中国铁通,以及中国卫星通信公司。这6家电信运营商分别建立了自己的全国性电信网络。
北京邮电大学经管学院院长阚凯力认为,这种分割的局面会使国内长途业务的结算变得类似于“国际结算”,而且导致电信业重复建设、重大浪费、恶性竞争。
《电信法》起草历程
1980年开始起草
1988年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之中
1993年列入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之中
1998年列入经中央批准的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之中,为第一类立法项目
2001年立法进程加快,专家咨询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讨论
2003年《电信法》(草案)完成,电信改革的基本框架也已基本确定
信息产业部公布各大电信运营商最新市场份额
不支持该视频7/28/2003,根据信息产业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到今年6月底,各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占业务收入的市场份额又有新的变化:中国电信为31.1%,中国网通为16.6%,中国移动为37.4%,中国联通为13.4%,中国卫星和铁通公司为1.5%。移动、IP业务的替代性竞争态势进一步明显。在长途通信业务中,移动长途电话和IP电话的比重分别为28.5%和41.4%,而传统长途电话的比重已下降为30.1%;移动电话业务量中,本地话务量比重达到90.5%。竞争使用户得到了实惠,目前,越来越多的用户同时拥有固定、移动及互联网等多种通信手段,同时使用不同运营公司的通信服务,一户多机、一机多卡正在成为一种趋势,广大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 另外,今年上半年,我国手机用户每个月平均增加近474.5万,与去年我国手机用户增长速度每个月500万到600万相比,手机用户增长速度明显放缓。而今年6月,我国固定电话用户增长也自2001年以来首次超过了手机用户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