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法律解决不了电信竞争的道德问题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03-09-23 18:11:48  文章来源:原文转载  

导读:

    9/23/2003,编者按:近日电信竞争地越来越离谱,相互砍线缆,打伤员工的事件时有发生,法律能否规范市场的同时又约束道德呢?
竞争是手段,并不是目的,发展才是最终的目的。道德是竞争者的基本素质要求,法律只能规范市场,但无法决定竞争者的行为,也解决不了电信竞争的道德问题。为了有效竞争,法律监管和道德约束应双管齐下。
  中国电信业的竞争愈演愈烈,法律监管和道德约束应双管齐下。近来,关于电信竞争报道常常见诸报端,比如价格战、相互砍电缆光缆、限制呼叫等等,近期甚至上演了恶意伤 
害员工的惨剧。据《人民日报》报道,2003年9月5日上午,由于河南商丘通信与商丘电信长期磨擦不断,导致该市通信公司员工驾驶工程车辆故意撞伤电信员工的事件。肇事者在商丘电信员工为客户解答问题而毫无防范的情况下,驾驶工程车将其撞倒在地,工程车车轮将受害者的左脚压在车轮下。事后围观群众对商丘通信分局和肇事者表示了强烈抗议,而商丘通信不但不赔礼道歉,询问受害者伤势,反而威胁电信交涉人员,“再说就轧死你”、“再说就打死你”。如此野蛮无礼的行径令人切齿,同时也表明,电信竞争已超出了道德底限,令人担忧。
  目前,电信市场跌宕起伏,竞争日益激烈。竞争是市场行为,难以避免。然而,竞争过度必然造成恶性竞争,如今电信市场上,不仅有价格战,砍电缆光缆、限制呼叫、组织用户恶意投诉竞争对手等恶性竞争手段也层出不穷。电信的恶性竞争,令业界和消费者大失所望,是中国电信业发展不可小视的阻力。
  鉴于此,业界普遍认为,电信监管部门必须尽快出台《电信法》,完善电信竞争的监管体系。的确,缺乏完善的监管体系,造成电信企业之间恶性竞争迭出,而且肆无忌惮。但是,法律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吗?是否有了法律的保障,电信竞争就一定可以井然有序了呢?事实并非如此,法律解决不了电信竞争的道德问题。
  首先,道德是竞争者的基本素质,法律只能规范市场,而无法决定竞争者的行为。企业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企业文化的竞争,也是企业每一个员工素质的竞争。毕竟,良性竞争也好,恶性竞争也罢,都离不开竞争的主体,都是人参与的竞争。而竞争者具备的道德素质,是法律无法规范的。
  其次,法律也无外乎情理,即使法律如何健全,如果当事人不去遵守,照样还是一纸空文。家电行业的兴衰即是前车之鉴。因此,竞争者的道德素质是竞争底限。法律只是客观规范,而道德底限却是主观要求,法律无法监管竞争者的主观动机。电信竞争需要法律,更需要竞争者具备一定的道德素质,能够认清市场,了解市场,理性地参与市场竞争。
  企业的道德素养要在竞争中不断提高,而竞争主体的道德素质直接决定了市场能否良性发展。对于电信竞争者,道德约束是重要一环。
  首先,要培养合法竞争的道德观念。有竞争才有发展。作为市场的一员,要想在市场中立足,就必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推动电信企业的发展,需要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价格战不是终身法宝,靠恶性竞争更是不行。企业要培养合法竞争的观念,促进市场良性发展,恶性手段只能是害人害己。
  其次,要培养合作性竞争的道德观念。企业究竟是要竞争还是要发展?毋庸置疑,竞争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发展才是最终的目的。为了牟利而竞争,甚至采取不法手段故意伤害竞争对手,最终将自取灭亡。企业之间不是你死我活的敌我矛盾,而是相互依存的市场个体。竞争者要培养合作的道德观念,互促互进,推动电信事业的发展。
  法律解决不了电信竞争的道德底限。要促进电信业的发展,需要竞争,更需要电信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海尔的成功与其重“德”的企业文化密不可分。电信竞争的根本有效手段是提高电信业务的创新能力,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通信服务,服务消费者。消费者的眼睛是雪亮的,靠耍横和暴力,永远都无法赢得消费者。
关键字: 电信法 电信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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