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产业报:两会电信焦点
发布时间:2007-03-20 08:57:38 热度:878
不支持该视频3/19/2007,记者 李传涛
电信业再次成为本届两会的关注焦点。除了牵动消费者目光的电信资费问题外,电信业服务三农,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电信业自身的法律法规建设、可持续发展以及如何规范伴随通信业发展产生的各种社会现象,都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关注。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两会期间,大会共收到近百件涉及信息通信业的提案和建议。
推进信息化改进民生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网通总经理楚俊国:通信业应把行业发展放到整个社会进步中来,以高品质的信息服务回馈社会大众。
民生问题成为本次两会的核心议题。据统计,在4245件政协提案中,关于“三农”的提案为535件、医疗卫生方面321件、教育方面293件,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而在通信业代表看来,推进信息化无疑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曲维枝表示,中西部农村中小学正在推行远程教育,教育的信息化正在改变中西部农村的落后面貌。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移动总经理沈长富表示,中国移动目前正通过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信息化进程,完善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布局,帮助农民搭建信息桥、走上小康路。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电信总经理高同庆则提到了医疗的信息化建设对改善人民卫生状况的作用。他认为,目前,社会公众仍然不能平等地享受优秀的医疗资源已成为社会的突出矛盾之一。而通过信息化推动医疗资源的共享、管理是解决此类问题的一个有效办法。
高同庆也提醒说,通信企业要真正为民生问题作出贡献,就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尤其是综合信息服务能力。电信企业应与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和企业寻求合作,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平台和多元化的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网通总经理楚俊国也表示,通信业应把行业发展放到整个社会进步中来,以高品质的信息服务回馈社会大众,让他们共享通信业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关心民生关注资费
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田惠光:双向收费存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漏洞,比如,非恶意地错拨电话会造成无过错用户利益的损失。
电信资费成为两会关注的焦点,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惯例。而依照惯例,这种关注也将成为电信资费改革的动力。
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田惠光、方廷钰、云南代表团人大代表王瑛都向大会提交了手机单向收费的提案和建议。全国人大代表陶仪声、李林楷、全国政协委员韩方明、全国人大代表李国强、曹志强等则分别建议取消手机漫游费和电话月租费。
事实上,代表和委员已经从关注单纯的资费问题,转变为关注电信资费构成的合理性上。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田惠光则在递交的《关于规范电信业资费方式的建议》提案中表示,双向收费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漏洞,比如,在双向收费制度下,非恶意地错拨电话也会造成无过错用户利益的损失。
陶仪声在她提交的《关于取消手机漫游费的建议》中提出,目前,手机漫游费成本已经几乎为零,这使得漫游费的收取师出无名。
人大代表周屏更是将关注的目光投注到电信计费的“公平、公正、公开”上。周屏表示,由于电信计时计费装置的监督权、管理权、检测权归属不明,导致用户对电信计时计费装置的准确性有异议时,因此,建议在国家协调下,对电信运营商的计时计费装置依法进行强制检定,并实施第三方监督。
完善电信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电信总经理高同庆:电信法律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整个电信业和谐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消费者保障自己的权利。
今年两会期间,一件让电信业振奋的消息是,《电信法》终于进入了审议议程。其与侵权责任法、初级卫生保健法、国防动员法一起,成为了2007年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而关于电信法律体系建设的问题,也为代表委员们所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电信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同庆表示,电信法律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整个电信业和谐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消费者在更加规范和透明的服务标准下保障自己的权利,因此,电信立法已经刻不容缓。
事实上,电信法迟迟未能出台也引起了业外人士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韦杏立认为,应充分吸收近年来我国电信市场法律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同时借鉴国外电信法中适合我国国情的内容,尽早出台电信法。
来自电信业的代表则更加关注电信法律体系的细节。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电信总经理文会国提出了关于修改《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建议。文会国表示,由于上述《解释》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过高,使盗窃通信电缆难以认定为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犯罪,削弱了对盗窃破坏电信设施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据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网通副总经理朱立军介绍,近年来,由于国际、国内铜价暴涨,盗割、破坏通信光电缆等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以中国网通集团公司为例,2003年至2006年6月,共发生通信光电缆被盗割、损害案件61930起,其中重大案件2936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946万元,间接经济损失3955万元。盗割通信光电缆,目前已经成为危害通信网络安全的“头号杀手”。因此,他也建议修改司法解释,以明确界定。
电信竞争格局成新焦点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网通副总经理朱立军:2006年电信运营业新增业务收入和利润中,中国移动占了70%以上。竞争格局进一步失衡。
中国网通副总经理朱立军和湖南电信总经理文会国这两位人大代表,还都提出了关于改善目前中国电信市场竞争格局的建议,成为本次两会出现的新焦点。
朱立军代表表示,目前中国电信市场面临严重的竞争格局失衡问题。2006年电信运营业新增业务收入和利润中,中国移动占了70%以上。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中国网通和中国电信各项设备利用率仅达到50%-78%,光纤的利用率只有30%左右。因此他建议加快对运营商进行重组。
文会国代表表示,不同网络、不同业务、不同企业和不同市场之间的融合渗透趋势越来越明显,有条件的大型电信企业,必须实施全业务经营,才能在未来竞争中占据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对电信运营商进行重组,着力培育几家有实力的全业务运营商,才能有效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
电信业再次成为本届两会的关注焦点。除了牵动消费者目光的电信资费问题外,电信业服务三农,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电信业自身的法律法规建设、可持续发展以及如何规范伴随通信业发展产生的各种社会现象,都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关注。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两会期间,大会共收到近百件涉及信息通信业的提案和建议。
推进信息化改进民生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网通总经理楚俊国:通信业应把行业发展放到整个社会进步中来,以高品质的信息服务回馈社会大众。
民生问题成为本次两会的核心议题。据统计,在4245件政协提案中,关于“三农”的提案为535件、医疗卫生方面321件、教育方面293件,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而在通信业代表看来,推进信息化无疑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曲维枝表示,中西部农村中小学正在推行远程教育,教育的信息化正在改变中西部农村的落后面貌。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移动总经理沈长富表示,中国移动目前正通过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信息化进程,完善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布局,帮助农民搭建信息桥、走上小康路。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电信总经理高同庆则提到了医疗的信息化建设对改善人民卫生状况的作用。他认为,目前,社会公众仍然不能平等地享受优秀的医疗资源已成为社会的突出矛盾之一。而通过信息化推动医疗资源的共享、管理是解决此类问题的一个有效办法。
高同庆也提醒说,通信企业要真正为民生问题作出贡献,就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尤其是综合信息服务能力。电信企业应与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和企业寻求合作,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平台和多元化的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网通总经理楚俊国也表示,通信业应把行业发展放到整个社会进步中来,以高品质的信息服务回馈社会大众,让他们共享通信业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关心民生关注资费
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田惠光:双向收费存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漏洞,比如,非恶意地错拨电话会造成无过错用户利益的损失。
电信资费成为两会关注的焦点,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惯例。而依照惯例,这种关注也将成为电信资费改革的动力。
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田惠光、方廷钰、云南代表团人大代表王瑛都向大会提交了手机单向收费的提案和建议。全国人大代表陶仪声、李林楷、全国政协委员韩方明、全国人大代表李国强、曹志强等则分别建议取消手机漫游费和电话月租费。
事实上,代表和委员已经从关注单纯的资费问题,转变为关注电信资费构成的合理性上。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田惠光则在递交的《关于规范电信业资费方式的建议》提案中表示,双向收费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漏洞,比如,在双向收费制度下,非恶意地错拨电话也会造成无过错用户利益的损失。
陶仪声在她提交的《关于取消手机漫游费的建议》中提出,目前,手机漫游费成本已经几乎为零,这使得漫游费的收取师出无名。
人大代表周屏更是将关注的目光投注到电信计费的“公平、公正、公开”上。周屏表示,由于电信计时计费装置的监督权、管理权、检测权归属不明,导致用户对电信计时计费装置的准确性有异议时,因此,建议在国家协调下,对电信运营商的计时计费装置依法进行强制检定,并实施第三方监督。
完善电信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电信总经理高同庆:电信法律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整个电信业和谐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消费者保障自己的权利。
今年两会期间,一件让电信业振奋的消息是,《电信法》终于进入了审议议程。其与侵权责任法、初级卫生保健法、国防动员法一起,成为了2007年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而关于电信法律体系建设的问题,也为代表委员们所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电信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同庆表示,电信法律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整个电信业和谐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消费者在更加规范和透明的服务标准下保障自己的权利,因此,电信立法已经刻不容缓。
事实上,电信法迟迟未能出台也引起了业外人士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韦杏立认为,应充分吸收近年来我国电信市场法律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同时借鉴国外电信法中适合我国国情的内容,尽早出台电信法。
来自电信业的代表则更加关注电信法律体系的细节。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电信总经理文会国提出了关于修改《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建议。文会国表示,由于上述《解释》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过高,使盗窃通信电缆难以认定为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犯罪,削弱了对盗窃破坏电信设施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据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网通副总经理朱立军介绍,近年来,由于国际、国内铜价暴涨,盗割、破坏通信光电缆等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以中国网通集团公司为例,2003年至2006年6月,共发生通信光电缆被盗割、损害案件61930起,其中重大案件2936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946万元,间接经济损失3955万元。盗割通信光电缆,目前已经成为危害通信网络安全的“头号杀手”。因此,他也建议修改司法解释,以明确界定。
电信竞争格局成新焦点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网通副总经理朱立军:2006年电信运营业新增业务收入和利润中,中国移动占了70%以上。竞争格局进一步失衡。
中国网通副总经理朱立军和湖南电信总经理文会国这两位人大代表,还都提出了关于改善目前中国电信市场竞争格局的建议,成为本次两会出现的新焦点。
朱立军代表表示,目前中国电信市场面临严重的竞争格局失衡问题。2006年电信运营业新增业务收入和利润中,中国移动占了70%以上。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中国网通和中国电信各项设备利用率仅达到50%-78%,光纤的利用率只有30%左右。因此他建议加快对运营商进行重组。
文会国代表表示,不同网络、不同业务、不同企业和不同市场之间的融合渗透趋势越来越明显,有条件的大型电信企业,必须实施全业务经营,才能在未来竞争中占据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对电信运营商进行重组,着力培育几家有实力的全业务运营商,才能有效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